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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大败与同行建筑物
5.1 一般规定
5.1.1 审查大坝与通航建筑物各部位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和耐火等级。其中:1 油浸式变压器室、船厢室、船闸室、坝体内部、非地面以上或封闭部位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其余部位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2 大坝与通航建筑物各部位构件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的有关规定。
5.1.2 审查大坝与通航建筑物(不包括船厢室和船闸室)各部位的防火分区是否符合下列规定:
1 坝面或地面以上丁、戊类建筑物的防火分区允许建筑面积不限,丙类建筑物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 4000m²;
2 坝体内部、非地面以上或封闭的部位,其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 2000m²。
5.1.3 审查大坝与通航建筑物安全出口及疏散距离是否符合规定。
5.2 大坝
5.2.2 承担疏散功能的大型水电工程坝体内楼梯间、电梯间应按规定设置防烟楼梯间及前室。
5.3 船闸
5.3.2 闸室两侧闸墙上应分别设置从闸室底直达闸墙顶的疏散爬梯,同侧间距不应大于50m。
5.4 升船机
每个室内消火栓的用水量应按 5L/s 计算,一次灭火用水量不应小于 20L/s,火灾延续时间为 2.0h。灭火器应配置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数量不应少于两具。
5.4.2 高度超过 32m 的塔(筒)体内应按规定设置防烟楼梯间及前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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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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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一般规定
- 第二章 水工专业
- 1 工程总体布置及建(构)筑物防火设计说明
- 2 火灾危险性分类和耐火等级
- 3 总体布置
- 4 建筑物
- 第三章 水机专业
- 1 油系统防火、消防给水及灭火设施设计说明
- 2 绝缘油和透平油系统
- 3 消防给水系统
- 4 自动灭火系统及消防器材配置
- 第四章 电气专业
- 1 主要电气设备防火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说明
- 2 电气设备
- 3 消防电气
- 第五章 暖通专业
- 1 暖通空调系统防火及防烟排烟设计说明
- 2 防火
- 3 防烟排烟
- 4 系统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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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水机专业
- 1 油系统防火、消防给水及灭火设施设计说明
- 2 绝缘油和透平油系统
- 3 消防给水系统
- 4 自动灭火系统及消防器材配置
- 第四章 电气专业
- 1 主要电气设备防火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说明
- 2 室外电气设备
- 3 室内电气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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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暖通专业
- 1 暖通空调系统防火及防烟排烟设计说明
- 2 防风
- 3 防烟排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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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一般规定
- 2 建(构)筑物火灾危险性分类、耐火等级、防火间距及消防道路
- 3 建(构)筑物的安全疏散和建筑构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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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供暖、通空气风机调节
- 8 消防供电、应急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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