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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室内电气设备


3.0.1 审查室内单台设备油量在 100kg 及以上的油浸式厂用变压器和其他充油电气设备设置贮油池(坑)或挡油槛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3.0.2 油浸式主变压器应设置在专用的房间、洞室内,专用的房间、洞室应满足下列要求:
    1 专用房间、洞室应设向外开启的甲级防火门或耐火极限不低于 3.00h 的防火卷帘,通风口处应设防火阀;
    2 专用房间、洞室的大门不得直接开向主厂房或正对进厂交通道;
    3 专用房间、洞室外墙开口部位上方应设置宽度不小于 1.0m 的防火挑檐或高度不低于 1.2m 的窗槛墙。
    4 油浸式变压器的事故排油阀应设在房间外安全处。

3.0.3 审查六氟化硫(SF6)封闭式组合电器开关站、中央控制室、继电保护盘室、辅助盘室、配电装置室、通信设备室、计算机室等房间防火要求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3.0.4 审查电气设备室之间及对外的管沟、孔、洞等封堵设计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3.0.5 审查蓄电池装置是否在单独的室内,开启式蓄电池室用耐火二级、乙类生产建筑与相邻房间隔断,防酸隔爆型蓄电池室用耐火二级、丙类生产建筑与相邻房间隔断。
3.0.6 审查水电厂电缆廊道内防火隔段划分。
3.0.7 室内(或洞内)变压器的顶部,不宜敷设电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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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要点(水利、水电、电力工程)(甘建消〔2020〕3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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