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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空气处理机组与空气热回收装置安装


9.4.1 空气处理机组与空气热回收装置安装应按下列工序(图9.4.1)进行。
图9.4.1 空气处理机组与空气热回收装置安装工序
图9.4.1 空气处理机组与空气热回收装置安装工序
9.4.2 空气处理机组安装前,应检查各功能段的设置符合设计要求,外表及内部清洁干净,内部结构无损坏。手盘叶轮叶片应转动灵活、叶轮与机壳无摩擦。检查门应关闭严密。
9.4.3 基础表面应无蜂窝、裂纹、麻面、露筋;基础位置及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基础高度不应小于150mm,并应满足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且能满足凝结水排放坡度要求;基础旁应留有不小于机组宽度的空间。
9.4.4 设备吊装安装时,其吊架及减振装置应符合设计及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
9.4.5 组合式空调机组及空气热回收装置的现场组装应由供应商负责实施,组装完成后应进行漏风率试验,漏风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组合式空调机组》GB/T 14294的规定。
9.4.6 空气处理机组与空气热回收装置的过滤网应在单机试运转完成后安装。
9.4.7 组合式空调机组的配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管道与机组连接宜采用橡胶柔性接头,管道应设置独立的支、吊架;
    2 机组接管最低点应设泄水阀,最高点应设放气阀;
    3 阀门、仪表应安装齐全,规格、位置应正确,风阀开启方向应顺气流方向;
    4 凝结水的水封应按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进行设置;
    5 在冬季使用时,应有防止盘管、管路冻结的措施;
    6 机组与风管采用柔性短管连接时,柔性短管的绝热性能应符合风管系统的要求。
9.4.8 空气热回收装置可按空气处理机组进行配管安装。接管方向应正确,连接可靠、严密。
条文说明
9.4.3 盘管和过滤器的长度略短于机组宽度,为了拆卸盘管和抽取过滤器,基础旁应留有至少与机组宽度同长的空间。
9.4.5 具体的漏风率标准为:机组内静压保持段700Pa,负压段—400Pa时,机组漏风率不大于2%;用于洁净空调系统的机组,机组内净压应保持1000Pa,机组漏风率不大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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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规范 GB50738-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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