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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测量成果


2.4.1 工程测量成果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成果的内容、形式、规格、精度和其他质量要求等应符合项目技术设计或所用技术标准的规定。

     2 对数字形式的成果,应采用可共享、可交换的开放数据格式存储。

     3 应编制项目技术报告。项目技术报告应完整准确地描述工程测量项目的基本情况、技术质量要求、作业方法、实施过程、质量管理措施和成果实际达到的技术质量指标等。

2.4.2 工程测量成果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设置可识别、可追溯的标识。

     2 应按专业档案管理规定进行测量成果与资料的归档。

     3 需要汇交的成果资料,应执行测绘成果汇交管理规定。

2.4.3 当采用数据库系统对工程测量成果进行管理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数据库系统应安全可靠。

     2 入库前,应对数据内容的正确性和完整性进行检查。

     3 入库后,应对数据库内容的完整性和逻辑一致性进行检查。

     4 对建立的成果数据库,应进行可靠的数据备份及安全管理。

 

条文说明

2.4.1 工程测量成果是工程测量活动的产物。工程测量服务的对象种类多、差别大,不同项目成果要求不同。项目技术设计是确定工程测量任务、成果内容及技术指标的主要依据。当项目技术设计未作明确规定时,则以项目技术设计中确定的项目需执行的技术标准的规定为依据。对于数字形式的测量成果,需使用通用的计算机辅助设计(Computer Aided Design,CAD)、地理信息系统(Geographic Information System,GIS)等数据存储格式,以实现成果的共享和交换,促进成果在工程及设施管理、建筑信息模型(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s BIM)、城市信息模型(City Information Modeling,CIM)以及智慧城市建设等方面的进一步应用。工程测量项目技术报告是成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说明项目实施是否符合本规范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的主要技术文档,需完整准确地描述项目的基本情况、技术质量要求、作业方法、实施过程、质量控制措施和成果实际达到的技术质量指标等。对小型常规或简单的工程测量项目,技术报告的内容可以简化。

2.4.2 工程测量成果不仅是重要的测量档案资料,也为工程建设和管理提供服务,因此需对其进行有效的管理。所有测量成果需按档案管理要求进行归档管理,其中一些测量成果需按国家和地方测绘成果汇交管理规定进行成果或其目录的汇交。

2.4.3 采用数据库系统对工程测量成果进行管理是目前较为普遍的方式。数据库系统、数据入库前后检查、数据备份及安全管理等是其中需要重点关注的方面,其具体实施要求可按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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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测量通用规范 GB55018-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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