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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变形监测的控制测量


3.4.1 变形监测应布设基准点,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基准点应布设在监测对象变形影响范围以外,且位置稳定、易于长期保存的地方。

     2 基准点数量、网形结构和观测精度应符合项目技术设计或所用技术标准的规定。

     3 基准点应单独构网,或与工作基点、监测点联合构网。

3.4.2 基准点的测量及稳定性分析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各期变形观测时,应对基准点进行检测,当发现基准点有可能变动,或当监测点观测成果出现系统性异常时,应进行基准点复测。

     2 用于长期变形监测的基准点,应定期复测,复测周期应符合项目技术设计或所用技术标准的规定。

     3 当基准点所在区域受到地震、洪水、爆破等外界因素影响时,应进行基准点复测。

     4 基准点复测后,应对基准点的稳定性进行检验分析。对不稳定的基准点,应予以舍弃。当剩余的基准点数不满足项目技术设计或所用技术标准的规定时,应补充布设新的基准点。

条文说明

3.4.1 变形监测的控制点通常称为基准点。基准点是所有变形监测工作的基础和参照,其稳定性及数量直接影响变形监测成果的可靠性。要求基准点单独构网,或与工作基点、监测点联合构网,目的是便于通过控制网观测数据的分析对基准点的稳定性进行有效的判断。

3.4.2 基准点是为多期变形监测提供统一可靠的基准而建立的。对基准点进行检测就是利用网点之间的相对关系变化及时发现不稳定的基准点,以保障变形监测成果的可靠性。对于长期的监测项目,基准点发生变化的可能性较大,有必要定期对基准网进行全面的复核测量,即复测。出现其他一些可能影响基准点稳定的情况时,也需进行复测。利用复测数据可对基准点的稳定性进行分析,并根据情况作出相应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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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测量通用规范 GB55018-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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