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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钢材与金属连接件
3.2.1 承重木结构中使用的钢材宜采用Q235钢、Q345钢、Q390钢和Q420钢,并应分别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 700和《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 1591的有关规定。
3.2.2 对于承重木结构中的钢材,当采用国外进口金属连接件时,应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并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应对其材料进行复验。
3.2.3 下列情况的承重构件或连接材料宜采用D级碳素结构钢或D级、E级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
1 直接承受动力荷载或振动荷载的焊接构件或连接件;
2 工作温度等于或低于-30℃的构件或连接件。
3.2.4 用于承重木结构中的钢材应具有抗拉强度、伸长率、屈服强度和硫、磷含量的合格保证,对焊接构件或连接件尚应有含碳量的合格保证。钢木桁架的圆钢下弦直径d大于20mm的拉杆,以及焊接承重结构或是重要的非焊接承重结构采用的钢材,还应具有冷弯试验的合格保证。
3.2.5 选用的普通螺栓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六角头螺栓》GB/T 5782和《六角头螺栓 C级》GB/T 5780的规定。
3.2.6 高强度螺栓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GB/T 1228、《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螺母》GB/T 1229、《钢结构用高强度垫圈》GB/T 1230、《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大六角螺母、垫圈技术条件》GB/T 1231、《钢结构用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GB/T 3632的有关规定。
3.2.7 锚栓可采用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 700中规定的Q235钢或《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 1591中规定的Q345钢制成。
3.2.8 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钉》GB 27704的规定。
3.2.9 钢构件焊接用的焊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非合金钢及细晶粒钢焊条》GB/T 5117及《热强钢焊条》GB/T 5118的规定。焊条的型号应与主体金属的力学性能相适应。
3.2.10 金属连接件及螺钉等应进行防腐蚀处理或采用不锈钢产品。与防腐木材直接接触的金属连接件及螺钉等应避免防腐剂引起的腐蚀。
3.2.11 对处于外露环境,且对耐腐蚀有特殊要求的或在腐蚀性气态和固态介质作用下的承重钢构件,宜采用耐候钢,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耐候结构钢》GB/T 4171的规定。
3.2.12 对于完全外露的金属连接件可采取涂刷防火涂料等防火措施,防火涂料的涂刷工艺应满足设计要求,以及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3.2.13 钢木混合结构中使用的钢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标准》GB 50017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中对钢材的有关规定。
3.2.1 本标准在钢结构设计规范有关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承重木结构用钢宜以我国常用的钢材为主。这些钢材有长期生产和使用经验,具有材质稳定、性能可靠、经济指标较好、供应也较有保证等优点。
3.2.2 考虑到目前我国木结构工程中大量使用进口的金属连接件,对此本标准作了原则性的规定。要求国外进口金属连接件其质量应符合相关的产品要求或应符合工程设计的要求,且应对其材料进行复验。
3.2.4 主要明确在钢材质量合格保证的问题上,不能因用于木结构而放松了要求。
另外,考虑到钢木桁架的圆钢下弦、直径d≥20mm的钢拉杆(包括连接件)为结构中的重要构件,若其材质有问题,易造成重大工程安全事故,因此,有必要对这些钢构件作出“还应具有冷弯试验合格保证”的补充规定。
3.2.9 工地乱用焊条的情况时有发生,容易导致工程安全事故的发生,因而有必要加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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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和符号
- 2.1 术语
- 2.2 符号
- 3 材料
- 3.1 木材
- 3.2 钢材与金属连接件
- 4 基本规定
- 4.1 设计原则
- 4.2 抗震设计规定
- 4.3 强度设计指标和变形值
- 5 构件计算
- 5.1 轴心受拉和轴心受压构件
- 5.2 受弯构件
- 5.3 拉弯和压弯构件
- 6 连接设计
- 6.1 齿连接
- 6.2 销连接
- 6.3 齿板连接
- 7 方木原木结构
- 7.1 一般规定
- 7.2 梁和柱
- 7.3 墙体
- 7.4 楼盖及屋盖
- 7.5 桁架
- 7.6 天窗
- 7.7 支撑
- 8 胶合木结构
- 9 轻型木结构
- 9.1 一般规定
- 9.2 楼盖、屋盖
- 9.3 墙体
- 9.4 轻型木桁架
- 9.5 组合建筑中轻型木结构
- 9.6 构造要求
- 10 防火设计
- 10.1 一般规定
- 10.2 防火构造
- 11 木结构防护
- 11.1 一般规定
- 11.2 防水防潮
- 11.3 防生物危害
- 11.4 防腐
- 附绿A 承重结构木材材质标准
- A.1 方木原木结构用木材材质标准
- A.2 普通胶合木层板材质标准
- A.3 轻型木结构用规格材材质标准
- 附录B 轻型木结构的有关要求
- B.1 规格材的截面尺寸
- B.2 墙骨柱最小截面尺寸和最大间距
- B.3 构件之间的钉连接要求
- 附录C 木结构检查与维护要求
- 附绿D 进口的结构用材强度设计值和弹性模量
- D.1 进口北美地区目测分级方木的强度指标
- D.2 进口北美地区规格材的强度设计值和弹性模量
- D.3 进口结构材的强度设计值和弹性模量
- 附录E 承重结构用材的强度标准值和弹性模量标准值
- E.1 国产树种规格材的强度标准值和弹性模量标准值
- E.2 胶合木的强度标准值和弹性模量标准值
- E.3 进口北美地区目测分级方木的强度标准值和弹性模量标准值
- E.4 进口北美地区规格材的强度标准值和弹性模量标准值
- E.5 进口结构材强度标准值和弹性模量标准值
- E.6 防火设计时方木原木材料强度标准值和弹性模量
- 附录F 工厂生产的结构材强度指标确定方法
- 附录G 正交胶合木强度设计指标和计算要求
- 附绿H 本标准采用的木材名称及常用树种木材主要特性
- H.1 本标准采用的木材名称
- H.2 主要国产木材识别要点及其基本特性和主要加工性能
- 附录J 主要进口木材识别要点及其基本特性和主要加工性能
- 附录K 构件中紧固件数量的确定与常用紧固件群栓组合系数
- K.1 构件中紧固件数量的确定
- K.2 常用紧固件群栓组合系数
- 附录L 常用树种木材的全干相对密度
- 附录M 齿板强度设计值的确定
- 附录N 木基结构板的剪力墙抗剪强度设计值
- 附录P 木基结构板的楼盖、屋盖抗剪强度设计值
- 附录Q 楼盖搁栅振动控制的计算方法
- 附录R 木结构构件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
- 本规范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 自2022年1月1日起废1止的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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