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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配管配线与敷设


10.2.1 线缆敷设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并应符合本规范第9.2节的有关规定。

10.2.2 电力电缆、走线架(槽)和护管的敷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的有关规定。

10.2.3 同轴电缆的敷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50198的有关规定。

10.2.4 传感器、探测器的导线连接应牢固可靠,并应留有余量,线芯不得外露。

10.2.5 电力电缆宜与信号线缆、控制线缆分开敷设,无法避免时,对信号线缆、控制线缆应采取屏蔽措施。

条文说明

10.2.5 电力线缆通电时会产生感应磁场,对通信讯号和控制指令造成干扰,影响监控效果。因此,电力线缆不能与信号、控制线缆敷设在同一桥架或线槽内,也不得交叉。否则,应采取屏蔽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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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中心基础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462-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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