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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 看台


5.10.1 中小学校的体育建筑、运动场地中可根据建设条件设置看台。
5.10.2 看台设计应使观众有良好的视觉条件和安全方便的疏散条件。
5.10.3中小学校体育建筑、运动场地中的观众席宜设计成水泥看台,也可选择无背条凳、无背方凳、有背硬椅等形式。主席台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中小学校体育场馆观众席最小尺寸不应小于表5.10.3的规定。
表5.10.3 中小学校体育场馆观众席最小尺寸(m)
5.10.4 看台应进行视线设计,视点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根据运动项目的特点,使学生观众看到比赛场地的全部或绝大部分,且应看到运动员的全身或主要部分;
    2 应以使用场地主要运动项目为设计依据;
    3 看台视点位置应符合表5.10.4的规定。
表5.10.4 看台视点位置
5.10.5 活动看台的设置,应考虑分区、走道设置、疏散方式、看台收纳方式等要求,且应保证活动看台在场地安全区范围之外。
5.10.6 看台栏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栏杆高度不应低于0.90m,室外看台后部及端部的栏杆应高于1.10m;
    2 正面栏杆不应遮挡观众视线,并应保证观众安全;
    3 对于横向过道,至少一侧应设栏杆;
    4 当看台坡度较大、前后排高差超过0.50m时,其纵向过道上应设置栏杆扶手;采用无靠背座椅时,不宜超过10排,超过时应增设横向过道或横向栏杆;
    5 栏杆的构造应经过结构计算。
5.10.7 小型体育馆看台视线、安全出口和走道的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体育建筑设计规范》JGJ 31规定。
5.10.8 室外看台上空的雨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雨棚的大小应根据使用要求确定;
    2 应合理确定雨棚的造型和结构形式;
    3 当雨棚设检修天桥时,应设置高度不低于1.05m 的防护栏杆。
条文说明
5.10.3 学校看台建议只设计成水泥看台,不安装各种座椅,以便于看台的多种利用及多坐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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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体育设施技术规程 JGJ/T280-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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