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7.3 篮球场地


7.3.1 标准篮球场地规格应符合本规程第5.6.1条的规定。且场地的标志线应清晰,无明显虚边,颜色宜为白色。
7.3.2 运动木地板面层的场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运动木地板的表面不应起刺,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实木地板 第1部分:技术要求》GB/T 15036.1和《实木复合地板》GB/T 18103的规定,且面层的外观质量应符合一等品的规定。龙骨、毛地板、木地板的含水率均应低于地板用户所在地区的平衡含水率。龙骨、毛地板的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6的规定。
    2 运动木地板面层物理机械性能应符合表7.3.2的规定。
表7.3.2 运动木地板面层物理机械性能指标
续表7.3.2
    3 场地外观、板面拼装缝隙宽度、板面拼缝平直、相邻板材高差、面层开洞等项目允许偏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9的规定
    4 铺装好的运动木地板层表面,用2m靠尺测量,间隙不应大于2mm;场地应整体平整,在场地上任意选取间距15m的两点,用水准仪测量标高,其标高差值不应大于15mm。
    5 运动木地板结构宜具有通风设施。
    6 面层不应存在起翘、下凹等各种变形。
    7 运动木地板层铺装完成后,应至少在16h后进行检测;在实验室中的检测,可在试样制备完成后随时进行。各种测试宜在地板铺装后10d内完成检验。当检验中没有其他特殊要求时,同一结构的场地应至少检验5个测试点。
7.3.3 篮球场地的检验结果判定与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项目检验结果的判定
        1)在场地测试中,当被测项目80%以上的测试点合格,并且该项目的全部测试点的平均值合格时,可判定该项目合格。当被测项目不能达到要求时,应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再次取样或者加倍取样,当重新检验批的测试结果满足合格条件时,可判定被测项目合格。
        2)当经过三次以上检验,测试结果仍不能满足合格条件时,应判定被测项目不合格。
    2 场地检验结果的判定
        1)当所有被测项目合格时,应当判定场地合格。
        2)当被测篮球场地的冲击吸收、球反弹率、滚动负荷合格;滑动摩擦系数不合格,但其超差范围经供需双方认可,不影响该场地正常使用时,可判定场地合格。
    3 当被测项目不满足要求时,应判定场地不合格。对不合格场地应进行施工整改至合格。
7.3.4 合成弹性面层场地验收可按田径场地合成材料面层验收要求执行。
查找 上节 下节 返回
顶部

中小学校体育设施技术规程 JGJ/T280-2012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