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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附属设施
3.7.1 干法赤泥堆场应根据堆存工艺、筑坝工程量、排水构筑物形式和操作要求以及库区与厂区的距离配置管理站、筑坝机械、工程车、交通道路、现场值班室、通信、供配电和照明设施。也可设置宿舍和库区简易气象水文观测点。
3.7.2 干法赤泥堆场管理站的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管理站和宿舍的布置宜避开坝体下游;
2 管理站应配置供管理人员上下班使用和巡库用的交通工具;
3 管理站应配置生产调度电话和供操作人员、管理人员使用的无线通讯工具;
4 管理站宜设置检修间,并配置检修和吊装设备;
5 管理站应设置应急器材库;
6 管理站宜设置机具库;
7 堆场宜设置土工试验室,配置试验设备,并配备专职试验人员。
3.7.3 堆场应设置入库道路,并宜设置环库检修便道。堆场入库道路应随着堆积坝的加高逐渐延伸。道路宽度、坡度、等级应满足堆场运输或作业机械的通行需要。
3.7.1 与传统湿法赤泥堆场相比,干法赤泥堆场的运行管理要求更为复杂、精细、严格。故应设置专门的赤泥堆场管理站,并配备相应的人员和设备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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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
- 3 赤泥堆场
- 3.1 设计基础资料和设计文件组成
- 3.2 选址
- 3.3 堆存工艺选择
- 3.4 库容
- 3.5 堆场等别和构筑物级别
- 3.6 监测设施
- 3.7 附属设施
- 3.8 封场与回采
- 4 堆存工艺
- 4.1 堆场分区
- 4.2 堆场布料
- 4.3 堆存工艺
- 5 赤泥坝
- 5.1 初期坝
- 5.2 堆积坝
- 5.3 稳定计算
- 6 堆场排洪
- 6.1 防洪标准及排洪设施
- 6.2 洪水计算
- 6.3 调洪演算及排水构筑物设置
- 6.4 排水构筑物要求
- 7 堆场排渗及回水
- 7.1 排渗及回水系统设置
- 7.2 回水池及泵房
- 8 赤泥浆输送
- 8.1 赤泥泵站
- 8.2 赤泥浆输送管线
- 9 赤泥过滤及滤饼输送
- 9.1 赤泥过滤
- 9.2 赤泥滤饼输送
- 10 堆场环保措施
- 10.1 环保措施
- 10.2 地基处理
- 10.3 场地平整
- 10.4 防渗层
- 本规范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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