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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附属设施


3.7.1  干法赤泥堆场应根据堆存工艺、筑坝工程量、排水构筑物形式和操作要求以及库区与厂区的距离配置管理站、筑坝机械、工程车、交通道路、现场值班室、通信、供配电和照明设施。也可设置宿舍和库区简易气象水文观测点。

3.7.2  干法赤泥堆场管理站的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管理站和宿舍的布置宜避开坝体下游;

    2  管理站应配置供管理人员上下班使用和巡库用的交通工具;

    3  管理站应配置生产调度电话和供操作人员、管理人员使用的无线通讯工具;

    4  管理站宜设置检修间,并配置检修和吊装设备;

    5  管理站应设置应急器材库;

    6  管理站宜设置机具库;

    7  堆场宜设置土工试验室,配置试验设备,并配备专职试验人员。

3.7.3  堆场应设置入库道路,并宜设置环库检修便道。堆场入库道路应随着堆积坝的加高逐渐延伸。道路宽度、坡度、等级应满足堆场运输或作业机械的通行需要。
 

条文说明

 

3.7.1  与传统湿法赤泥堆场相比,干法赤泥堆场的运行管理要求更为复杂、精细、严格。故应设置专门的赤泥堆场管理站,并配备相应的人员和设备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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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法赤泥堆场设计规范 GB50986-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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