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10.3 场地平整


10.3.1  场地平整应使堆场土石方量总体基本平衡。场地平整前应对堆场及其附近区域土石料的分布和储量进行详细勘察。

10.3.2  场地平整应保证堆场底部排水所需的最小坡度。平整后的库区各点均应坡向排水构筑物。

10.3.3  场地平整应整治堆场边坡。

10.3.4  场地平整应与地基处理结合按高程顺序施工。
 

条文说明

 

10.3.1  本条是关于场地平整的基本原则。场地平整应使堆场土石方总体保持平衡,尽量不外运或运入土石料。场地平整中应使挖方大于填方,挖方的赢余部分可用于初期坝构筑用土石料、初期坝和子坝边坡保护用耕植土、防渗层垫层和保护层用黏土、排水层和反滤层用级配碎石等。场地平整前对堆场及其附近区域土石料的分布和储量进行详细勘察,以便安排堆场建设所需各种土石料的来源和运距。

10.3.2  场地平整有三个主要目的:通过场平在库内获得堆场建设所需土石材料;通过场平在堆场内削高填低,使堆场表面排水通畅,不积水;通过场平整治局部较陡的边坡,为防渗层的铺设创造条件。

10.3.3  某些山谷型赤泥堆场边坡陡峻或凸凹不平,防渗层施工比较困难,一般需在场平中分台阶整治,满足边坡上防渗层的施工和锚固要求。

10.3.4  场地平整应与地基处理结合按高程顺序施工。如某些需要处理的岩溶发育点处于挖方区,开挖后即消除而无需处理,某些岩溶发育点处于填方区,这时就需要先处理岩溶,再进行回填。

查找 上节 下节 条文
说明
返回
顶部

干法赤泥堆场设计规范 GB50986-2014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
手机APP下载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