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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洪水计算


6.2.1  干法赤泥堆场洪水计算应根据当地水文图册或适用于特小汇水面积的计算公式进行计算。当采用全国通用的公式时,应采用当地的水文参数。有条件时,应结合现场洪水调查予以验证。

6.2.2  设计洪水的降雨历时应采用24h计算,经论证也可采用短历时计算。
 

条文说明

 

6.2.1  确定防洪标准后,可从当地水文手册查得有关降雨量等水文参数,先求出堆场不同高程汇水面积的设计洪峰流量和设计洪水总量及设计洪水过程线。

    洪水计算目前仍以推理公式为主,与当地经验公式对比计算。等流时线法不适用汇流时间小于1h的尾矿库洪水计算。水面汇流与陆面汇流分开计算时,水面汇流按汇流时间为零均匀计算。

6.2.2  短历时计算是指经论证汇流时间小于1h的暴雨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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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法赤泥堆场设计规范 GB50986-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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