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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气体供应


8.2.1  印制电路板工厂的气体站应根据工艺需求、输送能耗、水电配套、空气环境及噪声、振动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等因素合理确定位置,可与冷冻站合并布置。

8.2.2  印制电路板生产工艺有明确要求时,压缩空气品质应按工艺条件设计;生产工艺无明确要求时,压缩空气品质宜符合表8.2.2的要求。

表8.2.2  压缩空气品质表

8.2.3  空气压缩机宜选用微油螺杆空压机或离心式空压机。

8.2.4  空压机的形式、台数、压力及后处理系统应根据生产工艺用气要求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宜选用2台~5台,型号不宜超过两种,并应设置备用机组。

8.2.5  采用冷冻干燥后处理压缩空气系统时,系统管道低点宜设置可排放管道内积存油、水的装置。

8.2.6  压缩空气在用气建筑物入口处应设置切断阀门、压力表和流量计。

8.2.7  压缩空气管道宜采用热镀锌碳钢管或不锈钢管,阀门宜采用球阀。

8.2.8  印制电路板工厂压缩空气系统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GB 50029的有关规定。 

条文说明

8.2.1  印制电路板厂房气体站主要供应压缩空气,站房位置应靠近负荷中心,可节省输送管道,减少输送能耗;压缩空气站用电负荷较大,也有一定量的水消耗,应考虑供电、供水的合理性。压缩空气站应远离有防微振要求的工艺区,空气压缩机噪声较大,应根据厂区各种场合噪声允许标准、压缩空气站的噪声级等因素合理确定压缩空气站与其他建筑物及区域的间距。避免靠近散发爆炸性、腐蚀性和有毒气体以及粉尘等有害物的场所,这样可以减少机器的磨损、腐蚀,防止发生爆炸事故,确保空气压缩机吸入气体的质量。

    气体站房与冷冻站房合并布置,可节省站房面积。

8.2.2  印制电路板生产工艺所需气体主要为压缩空气。生产工艺无明确要求时,品质符合表8.2.2要求的压缩空气,一般能满足印制电路板工厂大部分生产工艺需求;个别需要较高品质压缩空气的工艺区,可采用现场加装过滤器设备等方式进一步处理。生产工艺对压缩空气品质有明确要求的,压缩空气应按工艺条件设计。

8.2.3  活塞式空气压缩机为非连续压缩,输出的压缩空气有脉动,不利于防微振及降噪。选用微油螺杆空压机或离心式空压机,可较小振动和降噪。

8.2.4  不同形式空气压缩机的比功率不同,同一种机型供气压力不同,压缩机的比功率也不同;因此,应通过经济技术比较后,合理确定空压机形式和供气压力。压缩机宜选用2台~5台,型号不宜超过2种,主要考虑负荷的调节性及维护管理方便。

8.2.5  输送饱和压缩空气的管道,一般应设置能排放管道系统内积存油、水的装置。经过冷冻干燥处理的压缩空气管道,理论上管道内不会存有积水,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管理或设备故障等因素,管道可能存在积水,因此,在压缩空气系统管道低点处宜设置排放管道内积存油、水的装置。

8.2.6  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7167的有关要求,各用气车间应装设流量计。

8.2.7  印制电路板厂房大部分生产工艺区有7级或8级净化要求,压缩空气管道宜采用热镀锌碳钢管或304不锈钢管,以保证洁净需求和压缩空气品质。阀门宜采用球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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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制电路板工厂设计规范 GB51127-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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