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11.4 防雷与接地


11.4.1  印制电路板厂房防雷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和《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3的有关规定。

11.4.2  厂房的防雷接地系统、防静电接地系统、电子信息系统、有特殊要求的工艺设备专用接地系统等宜采用共用接地方式,并进行等电位联结,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Ω。

条文说明

11.4.1  工艺生产区域有较多电子信息设施,信息设施产品应设置防浪涌保护装置。

11.4.2  除生产工艺有特殊接地要求外,各种接地系统原则上应采用公用接地方式。实施等电位联接可防止电击、保护人身安全。

查找 上节 下节 条文
说明
返回
顶部

印制电路板工厂设计规范 GB51127-2015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