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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一般规定


12.1.1  印制电路板工厂内化学品的储存、输送方式应根据生产工艺所需化学品用量及其物理、化学特性确定。

12.1.2  化学品槽车停车或卸货地点应设槽沟或防外流措施,化学品存储间(区)应设围护设施。

12.1.3  化学品的储存量可依据生产规模、运输距离等相关因素确定。

12.1.4  化学品库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和《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GB 50351的有关规定,同时宜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化工粉体物料堆场及仓库设计规范》HG/T 20568的有关规定。

12.1.5  化学品站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及化学品运输的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要求,并应设置监控设施。

12.1.6  化学品供应系统管道材质应根据所输送化学品的物理、化学性质和品质要求确定,应选择化学性能稳定和相容性能良好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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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制电路板工厂设计规范 GB51127-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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