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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绿地灌溉系统


10.4.1 封场绿地宜设置灌溉系统。

10.4.2 在水质满足要求的情况下,绿地灌溉系统水源宜优先选用场内中水或附近地表水。

10.4.3 绿地灌溉方式可根据当地气候条件、水源情况、经济条件等因素合理确定,缺水地区应采用节水型灌溉方式。

条文说明

10.4.1 填埋场封场后的绿化应定期浇水,最好设置绿地灌溉系统,以保证绿地在干旱时能得到及时浇灌,确保绿植良好生长。

10.4.2 填埋场封场绿化灌溉用水水质需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要求的V类标准,如果有填埋场渗沥液处理达标的出水(达到中水的标准)或填埋场有周边汇集的地表水、地下水,可优先使用。

10.4.3 在缺水地区,绿地灌溉需采用节水灌溉技术,根据当地的水源条件和经济承受能力,可选择地下埋管滴灌、自动控制喷灌、渗灌等节水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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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封场技术规范 GB51220-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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