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6.2 承载索与有关设备
6.2.1 承载索的选择与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承载索应选用密封钢丝绳。
2 在一个拉紧区段内承载索应为整根钢丝绳,不得采用线路套筒连接。
3 承载索的最小拉力,对于车厢式索道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车轮衬垫的弹性模量不超过5000N/mm2时,应满足下式的要求:
式中:Tmin——承载索的最小拉力(N);
N——车轮的最大轮压(N)。
2)当车轮衬垫的弹性模量超过5000N/mm2时,应满足下式的要求:
3)采用重锤或液压拉紧时,应满足下式的要求:
式中:Q——重车重力(N)。
4)采用两端锚固时,应满足下式的要求:
4 承载索的最大拉力应由下列各项组成:
1)承载索的初拉力。重锤拉紧时为拉紧重锤的重力;液压拉紧时为液压系统的设计拉力;两端锚固时为计算起点的设计拉力。
2)承载索在滚子链上或拉紧索在拉紧索导向轮上的阻力。
3)承载索在鞍座上的摩擦阻力。密封钢丝绳与鞍座上尼龙或青铜衬垫之间的摩擦系数为0.10。
4)由高差引起的承载索重力的分力。
6.2.2 承载索的抗拉安全系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正常运行条件下,承载索的抗拉安全系数必须大于或等于3.15;计入客车的制动力时,必须大于或等于2.7。
2 停运时按本标准第3.1.5条确定风荷载和冰荷载时,承载索的抗拉安全系数不得小于2.25。
6.2.3 承载索拉紧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承载索可采用重锤拉紧、两端锚固或液压拉紧方式。采用两端锚固拉紧方式时,其中一端的拉紧力应可测可调;采用液压拉紧方式时应有失压保护。
2 滚子链曲率半径不得小于承载索直径的90倍。
3 拉紧索及其有关设备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拉紧索应采用挠性好、抗挤压的股捻钢丝绳;
2)拉紧索的抗拉安全系数不得小于5.5;
3)过渡套筒的螺纹联接应设置防松装置;
4)拉紧索导向轮的直径应符合本标准表6.3.4中的规定。
6.2.4 夹块锚固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夹块的数量应按计算确定。
2 应采用一组夹块工作,另一组夹块备用的双重锚固方式。2组夹块的数量应相同,并应在2组夹块之间留有5mm的观察缝。
6.2.5 圆筒锚固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圆筒的直径不得小于承载索直径的65倍。
2 圆筒表面应衬抗滑耐压材料。
3 承载索在圆筒上的缠绕圈数应以1.5倍的最大拉力和0.2的摩擦系数来计算,并不得少于3圈。
4 承载索的剩余拉力应采用不少于3副夹块锚固在支座上,其中2副应工作,1副可备用。工作夹块与备用夹块之间应留有5mm的观察缝。夹块的抗滑力不得小于剩余拉力的2倍。
5 圆筒上各金属零件的抗拉安全系数不得小于6.0。
6.2.6 承载索的鞍座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采用固定式鞍座。
2 有客车通过的鞍座,应符合下列规定:
1)曲率半径R不得小于承载索直径的300倍,并应满足下式要求:
R≥0.5υ2 (6.2.6)
式中:R——固定式鞍座曲率半径(m);
υ——客车通过鞍座时的运行速度(m/s)。
2)当客车车轮磨损10mm和客车按本标准表3.4.2所规定的横向摆动值摆动时,鞍座顶部形状应保证客车顺利通过。
3 重锤拉紧端站口鞍座的曲率半径不得小于承载索直径的250倍。
4 锚固端站口鞍座的曲率半径不得小于承载索直径的200倍。
5 承载索在鞍座上既无倾角变化又无轴向滑动时,鞍座的曲率半径不得小于承载索直径的65倍。
6 鞍座的比压应按本标准的公式(4.2.8-1)计算,计算值不应大于衬垫材料的允许值。
7 在最不利荷载情况下,鞍座两端应留有0.070rad~0.105rad的余量。
8 鞍座衬垫应有润滑装置。
6.2.7 对于跨距大且弦折角为负角的支架,应在鞍座上最小靠贴弧的中部设置防脱索装置 防脱索装置不得妨碍承载索的轴向滑动,也不得影响客车通过。
6.2.1 本条是根据欧洲标准和国际缆索协会OITAF文件有关规定制定的。
由于密封钢丝绳具有表面平滑、接触面大、密封性好、表层丝断裂后不会翘起等一系列优点,因此,应选用密封钢丝绳作为承载索。
6.2.2 本条对承载索拉紧做出了规定。
(1)本条第1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由于承载索的抗拉安全系数是索道设计的重要参数之一,抗拉安全系数的取值直接影响到索道的安全可靠性、运行平稳性、钢丝绳的寿命以及索道的技术经济指标,为确保索道设计安全可靠和技术先进,根据欧洲标准结合我国的工程实践,本款规定了承载索抗拉安全系数必须确保的最小数值。
(2)本次修订根据欧洲标准,新增了结冰地区索道停运状态下,在考虑风和冰的作用时,承载索的抗拉安全系数值。
6.2.3 鉴于国内外承载索采用两端锚固或液压拉紧的索道日渐增多,本条对承载索两端锚固和液压拉紧方式做出了规定。两端锚固或液压拉紧方式,具有简化站房配置、缩小站房体积、降低基建费用等特点。
在采用两端锚固时,要计算承载索在不同温度下各种载荷时的拉力,确保其在最不利条件下的Tmin/R、Tmin/Q等参数符合本标准规定。
6.2.4 本条对夹块锚固方式做出了规定。
双重锚固方式曾在我国泰山、黄山、峨眉山、西樵山等索道工程中采用,生产实践证明,它具有结构简单、施工方便、管理容易、安全可靠、造价低廉等优点,是一种值得推广的锚固方式。为了便于检查承载索是否滑动,本款规定工作夹块组与备用夹块组之间留出5mm的观察缝。
6.2.5 本条对圆筒锚固方式做出了规定。
采用圆筒锚固方式时,承载索末端的工作夹块数量,不同国家有不同的规定,国际缆索协会OITAF文件规定为1副,瑞士按计算确定,日本则没有规定。这反映了承载索在圆筒上缠绕的圈数不相同,工作夹块的数量也不相同。为了安全起见,本款对承载索剩余拉力的锚固方法做出了规定。
6.2.7 为了防止承载索从支架鞍座上托索后所造成的重大事故,制定本条文。
承载索对鞍座的最小靠贴力,产生于承载索出现最大拉力和相邻两跨均无客车的载荷条件下。最小靠贴力所对应的靠贴弧称为最小靠贴弧。在正常情况下,防脱索装置不能承受承载索的上抬力,因此规定该装置应当设在最小靠贴弧的中部。
说明 返回
顶部
- 上一节:6.1 客车
- 下一节:6.3 牵引索、平衡索、救护索与有关设备
目录导航
-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和符号
- 2 术语
- 2.2 符号
- 3 索道工程设计基本规定
- 3.1 风雪荷载
- 3.2 线路和站址选择
- 3.3 净空尺寸
- 3.4 支架设计
- 3.5 站房设计
- 3.6 电气设计
- 3.7 救援设计
- 4 双线循环式货运索道工程设计
- 4.1 货车
- 4.2 承载索与有关设备
- 4.3 牵引索与有关设备
- 4.4 牵引计算与驱动装置选择
- 4.5 线路设计
- 4.6 站房设计
- 4.7 保护设施
- 5单线循环式货运索道工程设计
- 5.1 货车
- 5.2 运载索与有关设备
- 5.3 牵引计算与驱动装置选择
- 5.4 线路设计
- 5.5 站房设计
- 6 双线往复式客运索道工程设计
- 6.1 客车
- 6.2 承载索与有关设备
- 6.3 牵引索、平衡索、救护索与有关设备
- 6.4 牵引计算与驱动装置选择
- 6.5 线路设计
- 6.6 站房设计
- 7 单线循环式客运索道工程设计
- 7.1 客车
- 7.2 运载索与有关设备
- 7.3 牵引计算与驱动装置选择
- 7.4 线路设计
- 7.5 站房设计
- 8 索道工程施工
- 8.1 一般规定
- 8.2 钢结构安装
- 8.3 线路设备安装
- 8.4 钢丝绳安装
- 8.5 站内设备安装
- 9 索道工程试车与验收
- 9.1 试车
- 9.2 试运行
- 9.3 工程验收
- 本标准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
笔记需登录后才能查看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