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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废气处理设备


6.2.1  本节适用于一般废气、可燃废气、有毒废气、酸碱废气、有机废气、粉尘废气等废气处理设备的施工及验收。

6.2.2  废气处理设备应包括废气排放设备、吸收设备、吸附设备以及燃烧和催化净化设备等。

6.2.3  废气处理设备安装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 50231及《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3的有关规定。

6.2.4  设备验收时,热排气设备还应提供耐高温试验检测报告。

Ⅰ  主控项目

6.2.5  设备基础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基础位置、外形尺寸、标高、平整度、预留孔洞应符合设计及设备安装要求,并应有复验记录;

    2  设备基础外形尺寸宜超出机架外沿300mm,基础高度宜为150mm~300mm;

    3  基础表面应无裂纹、空洞、掉角、露筋等缺陷;

    4  基础表面和地脚螺栓预留孔中的油污、碎石、泥土、积水等均应清除干净;

    5  预留地脚螺栓孔内应无露筋、凹凸等缺陷,地脚螺栓孔应垂直,孔深度应为100mm~200mm;

    6  放置垫铁的基础表面应平整,中心标板和标高基准点埋设、纵横中心线和标高的标记以及基准点的编号应清晰、正确;

    7  洗涤塔周边应按设计要求设置围堰;

    8  基础及围堰应做环氧防腐处理。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依据设计图、安装说明文件核对,测量、仪表检查、观察检查。

6.2.6  废气排放设备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备型号、规格、材质应符合设计要求,接口尺寸及方向应正确;

    2  预埋地脚螺栓位置、标高及露出基础的长度应符合设计及设备安装要求,地脚螺栓的螺母和垫圈应配套,预埋地脚螺栓的螺纹和螺母应保护完好;

    3  设备的地脚螺栓应拧紧,并应有防松动措施;

    4  设备减震措施应符合设备安装要求,并应有固定措施。设备减震弹簧上下均应加装垫片。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依据设计图、安装说明文件核对,观察检查。

6.2.7  废气排放设备传动装置的外露部位以及直通大气的进、出口应装设防护罩(网)或采取其他安全设施。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依据设计图核对,观察检查。

6.2.8  吸收设备、吸附设备以及燃烧和催化净化设备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备型号、规格、材质应符合设计要求,接口尺寸及方向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2  设备与基础间宜加橡胶垫,固定宜用膨胀螺栓或化学锚栓;

    3  设备检测口应设置爬梯和操作平台;

    4  塔体安装完毕,应做满水试验,满水24h无渗漏为合格;

    5  装填填料前应按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核查填料的有效活性资料;

    6  装填、安装完成后应按设计要求以循环泵工作压力进行液体管路试验,运转20min尤泄漏和异常现象为合格。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依据设计图、安装说明文件核对,测量、仪表检查、观察检查,检查填料出厂资料。

6.2.9  粉尘废气处理设备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设备型号、性能参数、进出接管尺寸、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

    2  设备基础表面水平度允许偏差应为20mm/m;

    3  现场组装的粉尘废气处理设备应作漏风量检测,在额定工作压力下允许漏风量不应大于3%;

    4  采用过滤元件的除尘装置,应按产品说明书要求进行安装和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检查记录、仪表检测、观察检查。

6.2.10  排气烟囱顶部离地面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依据设计图核对,测量。

6.2.11  排气装置应设置避雷装置,并应接地可靠。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依据设计图核对,接地电阻测试。

Ⅱ  一般项目

6.2.12  废气排放设备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备安装质量标准应符合表6.2.12的规定;

表6.2.12  废气排放设备安装质量标准

    2  安装减震装置的地面应平整,各组减震装置承受荷载的压缩量应均匀,且高差不应大于2mm;

    3  安装风机的减震钢支、吊架,其结构形式和外形尺寸应符合设计或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焊接应牢固,焊缝应饱满、均匀。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测量、观察或检查施工记录。

6.2.13  整体废气处理设备的基础表面水平度允许偏差应为20mm/m。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仪表检查、观察检查。

6.2.14  装填填料前,设备内部应进行清洁。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6.2.15  塔体选定的主管中心应与安装基准线、基础面对准,允许偏差应为±3mm。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测量、仪表检查,观察检查。

6.2.16  设备安装前,应确认所有设备的相对位置并画线标记。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依据设计图核对,观察检查。

6.2.17  与洗涤塔或循环水槽连接的进水管、溢流管、排水管的型号规格、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依据设计图核对,观察检查。

6.2.18  设备安装质量标准应符合表6.2.18的规定。

表6.2.18  设备安装质量标准

6.2.19  设备的附件应齐全,安装应牢固且应符合设计及设备安装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依据设计文件及安装说明文件核对,观察检查。

6.2.20  吸附塔宜设置爬梯和护栏,且爬梯及护栏应喷涂警示标志。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依据设计文件及安装说明文件核对,观察检查。

6.2.21  吸附式废气处理设备的安装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吸附剂、吸附剂层高、密实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2  吸附剂层支承应可靠,并方便装卸;

    3  吸附剂层表面的水平度允许偏差应为36mm/m。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依据设计文件及安装说明文件核对,测量、观察检查。

6.2.22  湿法废气处理设备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喷淋器安装位置、固定、喷淋和喷洒面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要求;

    2  换热器安装的位置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要求,换热面应清洁、完好;

    3  设备液位计、压力表、配管、阀门安装位置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要求;

    4  循环泵型号、规格和性能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依据设计文件及安装说明文件核对,测量、观察检查。

6.2.23  粉尘废气处理设备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备安装位置应正确、牢固平稳,安装质量标准应符合表6.2.23的规定;

表6.2.23  粉尘排气设备安装质量标准

    2  设备活动或转动部件的动作应灵活、可靠,并应符合设计要求;

    3  排灰阀、卸料阀、排泥阀安装应严密,并便于操作与维护修理。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测量、观察检查及检查施工记录。
 

条文说明

 

6.2.5  第2款规定设备基础外形尺寸超出机架外沿300mm的目的是便于设备周边管线支架附着所用,同时考虑防止腐蚀设备。第7款和第8款的规定,目的是防止塔内腐蚀性液体外泄而扩大腐蚀范围,并增强基础的抗腐蚀性。

6.2.6  第1款主要明确设备出口问题,应根据设计图纸核对清楚。第2款主要是针对一些需预埋螺栓的大型设备安装,往往由于预埋不正确影响设备安装。第3款主要是设备运行时产生震动,长时间会导致螺栓松动,因此应有防松动措施。

6.2.7  本条规定主要是防止鸟类或异物进入管路影响系统运行,因此应设置防护罩(网)。

6.2.8  第3款主要是为了环保监测以及定期检测之用,环保验收也有此类要求。第4款,由于塔类设备大部分为现场组装,因此应做满水试验,确保塔体液体不外泄。管路连接设备后,进行管路压力实验,主要为了防止正式运行泄漏影响工艺生产。

6.2.9  第3款主要是针对现场组装的粉尘排气设备,其风压比较大,一般属于高压,因此,应进行漏风量检测。

6.2.11  由于排气装置高度有要求,可能高出屋面,因此应进行防雷接地处理。

6.2.16  特殊排气系统内部设备一般比较多,因此,其相对位置应事先进行定位、画线并标记,有效控制设备之间管线的连接。

6.2.19  设备附件应在安装前进行清点,并与设计文件以及安装说明文件核对,有利于安装的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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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工业废水废气处理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1137-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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