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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一般规定


8.1.1  本章适用于电子工业废水废气处理系统的电气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

8.1.2  电气工程安装使用的电气设备、材料、仪表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装箱清单、附件、产品说明书、产品质量合格证及性能检测报告应齐全,进口设备还应有商检合格证明文件,并应形成签字完整的验收记录。

8.1.3  电气设备安装前,设备基础的尺寸、强度、平整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基础的环氧涂层和预埋施工应已完成。

8.1.4  电气工程安装验收应有设计变更的证明文件、设备及材料的合格证明文件、进场检查记录、安装过程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测试记录、试运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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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工业废水废气处理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1137-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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