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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0.1 为规范露天矿疏干排水设计,防止和减少水害,保证生产安全,提高生产效率,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露天煤矿初步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和工程设计阶段的疏干排水设计。
1.0.3 露天煤矿疏干排水设计应积极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实践经验和成熟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
1.0.4 疏干排水应与露天煤矿设计同时进行。技术方案应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1.0.5 露天煤矿疏干排水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条文说明
1.0.2 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的分类,根据国外和国内的有关规定分为概略研究、初步可行性研究(亦称预可行性研究)和可行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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