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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防雷


8.8.1  防雷措施及防雷地段应符合设计要求。

8.8.2  在雷害特别严重的郊外、空旷地区敷设架空光(电)缆时,应按设计装设架空地线。架空光(电)缆的分线设备及用户终端应有保安装置。

8.8.3  光(电)缆线路与孤立大树、杆塔、高耸建筑、行道树、树林等易引雷目标及其他接地体的净距应符合设计要求或按设计要求采用消弧线、避雷针等措施。

8.8.4  光(电)缆防雷保护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应符合设计要求。

8.8.5  防雷排流线与光(电)缆、硅芯塑料管的垂直间隔应为300mm。单条排流线宜位于光(电)缆、硅芯塑料管的正上方,双条排流线之间的间隔不应小于300mm,并不应大于600mm。排流线接头处应连接牢固。排流线的连续布放长度不应小于2km。

8.8.6  光缆接头处两侧金属构件不应作电气连通。

8.8.7  局站内或交接箱处的光(电)缆金属构件应接防雷地线。电缆进局时,电缆成端应按电缆线序接保安接线排。

8.8.8  电杆装设避雷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泥电杆有预留避雷线穿钉的应从穿钉螺母向上引出一根4.0mm线径的钢线并高出杆顶100mm(图8.8.8-1(a)),应在杆根部的地线穿钉螺母处接出4.0mm线径的钢线入地(图8.8.8-1(b))。

图8.8.8-1  杆梢部分避雷线接法、杆根部分引入接法示意图

1-预留穿钉螺母;2-4.0钢线;3-地线预留穿钉;4-4.0钢线接地线

    2  水泥电杆无预留避雷线穿钉的,应在水泥杆顶部凿孔沿水泥杆内孔壁穿放4.0mm钢线至杆根并按要求延伸,4.0mm钢线高出杆顶100mm,并应用3.0mm钢线捆扎,顶部凿孔在地线安装后,应用水泥封堵(图8.8.8-2)。

    3  木杆上装设避雷线可直接用卡钉沿木杆钉固,卡钉间距应为500mm。木杆顶部伸出长度及底部延伸长度应与水泥电杆相同。

    4  利用拉线做避雷线时,4.0mm钢线一端应高出电杆100mm,在距杆顶100mm处应用3.0mm钢线捆扎,且每间隔500mm捆扎一次,4.0mm钢线另一端压入拉线抱箍内并与其良好接触。4.0mm钢线在木杆上宜用卡钉卡固(图8.8.8-3)。

图8.8.8-2  无预留避雷线穿钉的水泥杆避雷线安装示意图

1-4.0mm钢线;2-3.0mm钢线捆扎4圈;3-4.0mm钢线延伸

图8.8.8-3  利用拉线做避雷线的安装示意图

1-3.0mm钢线(木杆改用卡钉为50);2-拉线

    5  在与10kV以上高压输电线交越处,电杆应安装放电间隙式避雷线,两侧电杆上的避雷线安装应断开50mm间隙(图8.8.8-4)。

    6  避雷线的地下延伸部分应埋在地面700mm以下,4.0mm钢线延伸线的接地电阻及延伸长度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的要求。

图8.8.8-4  放电间隙式避雷线安装示意图

1-水泥电杆用3.0mm钢线捆扎(木杆为卡钉);2-延伸线

8.8.9  架空光(电)缆线路的吊线应按设计要求间隔接地,吊线接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吊线利用预留地线穿钉做地线时,应将光(电)缆屏蔽层用4.0mm钢线与安装在吊线上的地线夹板连接,并将4.0mm钢线沿电杆引至电杆的预留孔与预留地线穿钉连接入地。在杆根部的地线穿钉螺母处应接出4.0mm线径的钢线入地(图8.8.9-1);

图8.8.9-1  光(电)缆吊线利用预留地线穿钉做地线安装示意图

1-地线穿钉;2-电缆屏蔽层;3-电杆根部地线穿钉及4.0mm钢线;4-地线夹板

    2  吊线利用拉线做地线时,吊线应经地线夹板用4.0mm钢线与拉线抱箍连接,通过拉线入地。光(电)缆金属屏蔽层应通过地线夹板用4.0mm钢线与吊线连接(图8.8.9-2)。

图8.8.9-2  光(电)缆吊线利用拉线做地线安装示意图

1-4.0mm钢线;2-地线夹板;3-拉线抱箍

    3  吊线直接入地式地线,吊线应通过地线夹板与4.0mm钢线地线连接,并垂直沿电杆每间隔500mm用3.0mm钢线捆扎,木杆用卡钉卡固,直接入地(图8.8.9-3)。

图8.8.9-3  光(电)缆吊线直接入地式地线安装示意图

1-地线夹板;2-4.0mm钢线地线

8.8.10  线路吊线及其他设备的接地电阻值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的规定。

条文说明

8.8.5  无金属线对、有金属构件的直埋光缆线路的防雷保护可选用下列措施:

    (1)直埋光缆线路防雷线的设置应符合下列原则:

        ①10m深处的土壤电阻率ρ10小于100Ω·m的地段,可不设防雷线。

        ②ρ10为100Ω·m~500Ω·m的地段,设1条防雷线。

        ③ρ10大于500Ω·m的地段,设两条防雷线。

        ④防雷线的连续布放长度一般应不小于2km。

    (2)当光缆在野外硅芯塑料管道中敷设时,可参照下列防雷线设置原则:

        ①ρ10小于100Ω·m的地段,可不设防雷线。

        ②ρ10不小于100Ω·m的地段,设1条防雷线。

        ③防雷线的连续布放长度一般应不小于2km。

8.8.7  在光(电)缆终端进行防雷接地可以有效避免雷电击坏设备,破坏传输系统的正常运行或危及维护人员的安全,因此金属构件终端接地是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之一。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在工程中应严格执行本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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