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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标准化设计和模数协调
4.2.1 装配式内装修应对建筑的主要使用空间和部品部件进行标准化设计,并应提高标准化程度。
4.2.2 装配式内装修设计应遵循模数化的原则,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模数协调标准》GB/T 50002的规定,住宅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工业化住宅尺寸协调标准》JGJ/T 445的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装配式内装修宜与功能空间采用同一模数网格;
2 装配式内装修的隔墙、固定橱柜、设备、管井等部品部件,宜采用分模数M/2模数网格;
3 构造节点和部品部件接口等宜采用分模数M/2、M/5、M/10模数网格。
4.2.3 装配式内装修部品部件的定位可通过设置模数网格来控制,且宜采用界面定位法。
4.2.4 装配式内装修设计应协调部品部件的设计、生产和安装过程的尺寸并对建筑设计模数与部品部件生产制造之间的尺寸进行统筹协调。
4.2.5 装配式内装修设计可设置容错尺寸,合理调节生产、施工等环节的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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