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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包装运输


5.4.1 部品包装应标识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产地、质量等级、符合保障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的证明等内容,同批次部品应内置包装明细清单、产品说明书、作业指导说明书及产品合格证等。
5.4.2 配套部件应与部品同批次交付,易损、易耗零配件宜适量增配,需要专用工具进行装配时,应与部品同批次配备相应数量工具。
5.4.3 部品包装材料宜采用环保、不掉色、可回收循环使用的材料。
5.4.4 内装部品从工厂运输到施工现场,应提前制定运输计划及方案,超高、超宽、形状特殊的大型部品运输和码放应采取质量安全保证措施。
5.4.5 内装部品在施工现场二次搬运,应提前查勘场地条件并做预处理,确保卸载及转运工具顺利通行,垂直运输宜采用机械化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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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配式内装修技术标准 JGJ/T49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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