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6.5 成品保护


6.5.1 成品保护应包括前端保护、过程保护与交付保护。

6.5.2 各工序在施工过程中不应破坏其他已完成工程的成品保护措施,且不应在成品上进行堆放及施工作业。

6.5.3 各工序施工完成前,应准备成品保护所需的材料及用品,待各工序完成且验收合格后,应按部品部件的使用及维护要求,执行成品保护工作。

6.5.4 全部工序施工完成后,总承包单位应协调其他单位对施工现场进行彻底清洁和封闭管理,避免造成对成品的污染和损坏。

6.5.5 装配式内装修成品保护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成品保护技术标准》JGJ/T 427的相关规定。


查找 上节 下节 返回
顶部

装配式内装修技术标准 JGJ/T491-2021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