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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7 恒定湿热(运行)试验


6.27.1 试验步骤
6.27.1.1 试验前,将试样在正常大气条件下放置2h~4h。然后按正常监视状态要求,将试样与等效负载连接,接通电源,使其处于正常监视状态。
6.27.1.2 调节试验箱,使温度为40℃±2℃,相对湿度为(93±3)%(先调节温度,当温度达到稳定后再加湿),连续保持4d后,立即按6.3.1~6.3.2的规定进行火灾报警功能测试;按6.5.1的要求使试样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然后按5.4.3.3 a)项要求对试样进行故障报警功能测试。
6.27.1.3 取出试样,在正常大气条件下,处于正常监视状态1h~2h后,检查试样表面涂覆情况,并按6.3.1~6.3.2的规定进行火灾报警功能测试;按6.5.1的要求使试样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然后按5.4.3.3a)项要求对试样进行故障报警功能测试。
6.27.2 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应满足GB/T 16838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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