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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C(规范性)消防系统设备控制总线通信协议


C.1 综述
C.1.1 消防系统设备控制总线通信协议适用于下述设备与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的通信:
    a)控制器;
    b)具有联动控制功能的控制器;
    c)消防联动控制器;
    d)电气火灾监控设备;
    e)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
    f)应急照明控制器;
    g)消防设备电源状态监控器;
    h)防火门监控器。
C.1.2 消防系统设备控制总线通信协议适用于下述消防联动控制系统通过消防联动通信模块与具有联动控制功能的控制器的通信:
    a)消火栓系统;
    b)自动灭火系统;
    c)防烟、排烟系统;
    d)防火卷帘系统;
    e)防火门监控系统;
    f)消防应急广播;
    g)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h)其他受消防联动控制的系统或设备。
C.2 协议中专用词
C.2.1 消防系统设备控制总线通信协议 FECbus protocol
    消防系统设备控制总线中采用请求/应答模式的应用层报文传输协议,它在连接至不同类型总线或网络的设备之间通过一组功能代码提供规定的服务。
C.2.2 请求 request
    由具有联动控制功能的控制器通过FECbus发送服务申请给消防系统设备的操作,或消防系统设备通过FECbus主动发送状态信息给具有联动控制功能的控制器的操作。
C.2.3 应答 answer
    消防系统设备接收到具有联动控制功能的控制器的请求后发出的反馈操作,或具有联动控制功能的控制器接收到消防系统设备的请求后的反馈操作。
C.2.4 事件 event
    由消防系统设备感知的消防系统设备由正常监视状态向其他状态转换的信息。
C.3 通信方式
C.3.1 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的通信方式
C.3.1.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与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之间的通信接口应采用RS485总线接口、CAN总线接口、以太网接口中的一种或多种接口。通信接口应具有防脱落措施。
C.3.1.2 多台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接入同一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需扩展多个接口。
C.3.2 消防电气控制装置的通信方式
C.3.2.1 消防联动通信模块应至少具有CAN接口或RS485接口,准许增加以太网接口等其他接口。消防电气控制装置应通过任一接口与消防联动通信模块连接,通信接口应具有防脱落措施。
C.3.2.2 具有联动控制功能的控制器与消防电气控制装置通信时,具有联动控制功能的控制器应为主控节点,负责接收网络内各子系统节点的上传信息,下发控制和管理信息。具有联动控制功能的控制器的地址编号应为1,消防电气控制装置的地址编号应为2~63。
C.3.2.3 消防电气控制装置的通信线路中,任一点断路或短路时,具有联动控制功能的控制器与消防电气控制装置应能正常通信。
C.3.3 应答
    采用FECbus通信时,接收到请求报文的目标设备应向源设备发送应答报文。如源设备发送请求报文后1s内未收到应答报文,需重新发送请求报文,重发次数不超过3次。
C.4 FECbus协议
C.4.1 数据帧结构
C.4.1.1 FECbus数据帧由帧头、报文头、报文、帧尾组成,并满足图C.1的要求。
C.4.1.2 FECbus数据帧的帧头、帧尾由实现FECbus协议的网络协议规定。
C.4.1.3 FECbus数据帧的报文头规定了与通信相关的信息。本附录规定了CAN总线和串行链路中FECbus协议的报文头。
C.4.1.4 FECbus数据帧的报文是一个与通信无关的应用数据单元,报文内容与实现FECbus协议的网络无关。
C.4.1.5 FECbus数据帧分为请求帧、应答帧、状态应答帧。表C.1规定了数据帧的功能和格式。
C.4.1.6 帧类型表示发送数据帧的类型。00h表示请求帧,01h表示应答帧。
C.4.1.7 目标地址的数值范围为1~63,表示接收报文的设备地址。数值0表示广播。
C.4.1.8 优先级的数值范围为0~3,数值越小,优先级越高。
C.4.1.9 源地址的数值范围为1~63,表示发送报文的设备地址。
C.4.1.10 报文编号的数值范围为1~63。报文编号应由发起请求的设备连续循环分配,发起请求的设备应对已完成“请求一应答”的报文编号进行回收。
C.4.1.11 分组编号的数值范围为1~127。当一帧报文无法表示全部信息时,发送报文的设备应分组发送多帧报文,并按照从小到大的顺序从1开始连续分配分组编号。单帧报文的分组编号为0。
C.4.1.12 数据长度的数值范围为1~8,表示报文中数据字段的长度。
C.4.2 FECbus功能码
C.4.2.1 FECbus功能码规定了FECbus协议提供的服务。表C.2规定了FECbus协议的功能码。根据功能码类型,FECbus数据帧分为设置数据帧、通告数据帧、查询数据帧、应答数据帧。多字节代码,低字节在前,高字节在后。
C.4.2.2 编号由控制器编号、单元编号、设备编号、通道编号组成。控制器编号为00H时,表示对目标地址的所有控制器广播;单元编号为00H时,表示对目标地址目标控制器的所有单元广播;设备编号为00H时,表示对目标地址目标控制器目标单元的所有设备广播;通道编号为00H时,表示对目标地址目标控制器目标单元目标设备的所有通道广播。
C.4.2.3 紧急事件包括:火警通告、启动请求、停止请求、更改控制方式;一般事件包括:故障、屏蔽等事件;调试事件是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调试时发生的事件。事件代码应满足表C.17的要求。
C.4.2.4 状态代码应满足表C.18的要求。
C.4.2.5 状态应答码按以下要求编码:
    a)0-分组报文结束;
    b)1-CRC校验错;
    c)2-无效服务请求;
    d)3-单元故障;
    e)4--系统忙;
    f)5-未识别命令;
    g)6-地址不存在;
    h)7-参数错误;
    i)8-正在处理中;
    j) 9-事件结束;
    k)10-接收数据正常。

C.4.3 设置数据帧与应答
C.4.3.1 表C.3规定了具有联动控制功能的控制器发送给消防电气控制装置的设置数据帧。
C.4.3.2 表C.3中,广播类数据帧目标地址为00H时,表示全系统广播;如果不为00H,表示对目标地址广播。
C.4.3.3 表C.3中,设备类型代码应满足表C.16的要求。
C.4.3.4 表C.3中,控制器编号为00H时,表示对目标地址的所有控制器广播。
C.4.3.5 表C.3中,紧急事件包括:火警下传、启动命令、停止命令、更改控制方式;一般事件包括:故障、屏蔽等事件。事件代码应满足表C.17的要求。
C.4.3.6 状态代码应满足表C.18的要求。

C.4.3.7 消防电气控制装置接收具有联动控制功能的控制器的设置数据帧后,应按表C.4的要求向具有联动控制功能的控制器发送应答数据帧,确认数据帧的接收状态。
C.4.3.8 表C.4中,状态应答码应满足C.4.2.5的要求。

C.4.3.9 消防电气控制装置根据具有联动控制功能的控制器的请求,完成指定的功能后,应按表C.5的要求向具有联动控制功能的控制器发送通告数据帧,反馈消防电气控制装置的状态。
C.4.4 通告数据帧与应答
C.4.4.1 表C.5规定了消防电气控制装置发送给具有联动控制功能的控制器的通告数据帧。
C.4.4.2 表C.5中,设备类型代码应满足表C.16的要求。
C.4.4.3 表C.5中,事件代码应满足表C.17的要求。紧急事件包括:火警通告、启动命令、停止命令、更改控制方式;一般事件包括:故障、屏蔽等事件。
C.4.4.4 表C.5中,状态代码应满足表C.18的要求。

C.4.4.5 具有联动控制功能的控制器接收消防电气控制装置的通告数据帧后,应按表C.6的要求向消防电气控制装置发送应答数据帧,确认数据帧的接收状态。
C.4.4.6 表C.6中,状态应答码应满足C.4.2.5的要求。

C.4.5 查询数据帧与应答
C.4.5.1 表C.7规定了具有联动控制功能的控制器发送给消防电气控制装置的查询数据帧。
C.4.5.2 表C.7中,查设备状态数据帧的长度为01H时,控制器编号、单元编号和设备编号为空,表示查询指定地址的设备的状态;数据长度为02H时,单元编号和设备编号为空,表示查询指定地址指定控制器的状态;数据长度为03H时,设备编号为空,表示查询指定地址指定控制器指定单元的状态;数据长度为04H时,表示指定地址指定控制器指定单元指定设备的状态。
C.4.5.3 表C.7中,查设备配置数据帧的数据长度为01H时,控制器编号、单元编号和设备编号为空,表示查询指定地址连接的控制器数目;数据长度为02H时,单元编号和设备编号为空,表示查询指定地址指定控制器连接的单元的数目;数据长度为03H时,设备编号为空,表示查询指定地址指定控制器指定单元连接的设备的数目;数据长度为04H时,表示查询指定地址指定控制器指定单元指定设备的通道数目。
C.4.5.4 表C.7中,查设备标识数据帧的长度为01H时,控制器编号、单元编号和设备编号为空,表示查询指定地址的设备的标识;数据长度为02H时,单元编号和设备编号为空,表示查询指定地址指定控制器的标识;数据长度为03H时,设备编号为空,表示查询指定地址指定控制器指定单元的标识;数据长度为04H时,表示指定地址指定控制器指定单元指定设备的标识。
C.4.5.5 表C.7中,查注册登记信息数据帧的数据长度为03H时,设备编号为空,表示查询指定地址指定控制器指定单元的全部设备的注册登记信息;数据长度为04H时,表示查询指定地址指定控制器指定单元指定设备的注册登记信息。
C.4.5.6 表C.7中,查设备列表数据帧的数据长度为01H时,控制器编号、单元编号和设备编号为空,表示查询指定地址连接的控制器列表;数据长度为02H时,单元编号和设备编号为空,表示查询指定地址指定控制器连接的单元的列表;数据长度为03H时,设备编号为空,表示查询指定地址指定控制器指定单元连接的设备的列表;数据长度为04H时,表示查询指定地址指定控制器指定单元指定设备的通道列表。
C.4.5.7 表C.7中,事件代码应满足表C.17的要求,事件代码为0时表示查询全部事件信息。

C.4.5.8 消防电气控制装置接收具有联动控制功能的控制器的查询数据帧后,应按表C.8~表C.14的要求向具有联动控制功能的控制器发送应答数据帧,反馈查询信息。
C.4.5.9 具有联动控制功能的控制器查设备当前事件和历史事件时,消防电气控制装置应分别按照表C.12和表C.13的要求发送一条事件信息;具有联动控制功能的控制器接收到事件信息后,应按表C.6的要求应答;消防电气控制装置接收到应答信息后,应分别按照表C.12和表C.13的要求发送下一条历史事件信息。全部事件信息发送结束后,消防电气控制装置应分别按照表C.12和表C.13的要求发送全部事件发送结束数据帧。
C.4.5.10 表C.8规定了消防电气控制装置向具有联动控制功能的控制器发送的单帧查询应答数据帧。
C.4.5.11 表C.8中,状态代码、配置代码、标识代码、参量数值按照低位字节到高位字节的顺序传送。
C.4.5.12 表C.8中,状态代码应满足表C.18的要求,参量类型代码应满足表C.19的要求,标识代码由生产者规定。
C.4.5.13 表C.8中,配置代码返回查询目标设备的数量。
C.4.5.14 表C.8中,状态应答码应满足C.4.2.5的要求。

C.4.5.15 表C.9规定了消防电气控制装置向具有联动控制功能的控制器发送的查询设备注释信息应答数据帧,注释信息采用 Unicode UTF-8编码。
C.4.5.16 表C.9中,注释信息字节数不大于3时,应答数据帧为单帧报文,分组编号为00H,不发送分组报文结束帧;注释信息字节数大于3时,应答数据报文为多帧报文,分组编号从01H开始升序编号,查设备注释信息应答帧发送结束后,发送分组报文结束帧。
C.4.5.17 表C.9中,状态应答码应满足C.4.2.5的要求。

C.4.5.18 表C.10规定了消防电气控制装置向具有联动控制功能的控制器发送的查设备编程信息应答数据帧,设备编程信息采用Unicode UTF-8编码。
C.4.5.19 表C.10中,编程信息字节数不大于3时,应答数据帧为单帧报文,分组编号为00H,不发送分组报文结束帧;编程信息字节数大于3时,应答数据报文为多帧报文,分组编号从01H开始升序编号,查设备编程信息应答帧发送结束后,发送分组报文结束帧。
C.4.5.20 表C.10中,状态应答码应满足C.4.2.5的要求。
C.4.5.21 表C.11规定了消防电气控制装置向具有联动控制功能的控制器发送的查设备注册信息应答数据帧,设备注册信息采用Unicode UTF-8编码。
C.4.5.22 表C.11中,注册信息字节数不大于3时,应答数据帧为单帧报文,分组编号为00H,不发送分组报文结束帧;注册信息字节数大于3时,应答数据报文为多帧报文,分组编号从01H开始升序编号,查设备注册应答帧发送结束后,发送分组报文结束帧。
C.4.5.23 表C.11中,状态应答码应满足C.4.2.5的要求。
C.4.5.24 表C.12规定了消防电气控制装置向具有联动控制功能的控制器发送的查设备当前事件应答数据帧。
C.4.5.25 表C.12中,应答数据报文为多帧报文时,查设备当前事件应答帧发送结束后,发送分组报文结束帧。
C.4.5.26 表C.12中,设备类型代码应满足表C.16的要求。
C.4.5.27 表C.12中,状态应答码应满足C.4.2.5的要求。
C.4.5.28 表C.12中,事件发送时间的年值为事件发生的年份减2000。

C.4.5.29 表C.13规定了消防电气控制装置向具有联动控制功能的控制器发送的查设备历史事件应答数据帧。
C.4.5.30 表C.13中,应答数据报文为多帧报文时,查设备当前事件应答帧发送结束后,发送分组报文结束帧。
C.4.5.31 表C.13中,设备类型代码应满足表C.16的要求。
C.4.5.32 表C.13中,状态应答码应满足C.4.2.5的要求。
C.4.5.33 表C.13中,事件发送时间的年值为事件发生的年份减2000。
C.4.5.34 表C.14规定了消防电气控制装置向具有联动控制功能的控制器发送的查设备列表应答数据帧。
C.4.5.35 表C.14中,查询控制器列表,当控制器数量不大于2时,应答数据帧为单帧报文,分组编号为00H,不发送分组报文结束帧;控制器数量大于2时,应答数据报文为多帧报文,分组编号从01H开始升序编号,查控制器列表应答帧发送结束后,发送分组报文结束帧;当消防联动通信模块连接的所有控制器为同一类型的控制设备时,设备类型代码为表C.16规定的代码;当消防联动通信模块连接多种类型控制器时,设备类型代码为65535。
C.4.5.36 表C.14中,查询单元列表,当单元数量不大于1、应答数据帧为单帧报文,分组编号为00H,不发送分组报文结束帧;单元数量大于1时,应答数据报文为多帧报文,分组编号从01H开始升序编号,查单元列表应答帧发送结束后,发送分组报文结束帧;当单元所连接的所有设备为同一类型时,设备类型代码为表C.16规定的代码;当单元连接多种类型设备时,设备类型代码应为65535。
C.4.5.37 表C.14中,查询设备列表,当设备数量不大于1时,应答数据帧为单帧报文,分组编号为00H,不发送分组报文结束帧;设备数量大于1时,应答数据报文为多帧报文,分组编号从01H开始升序编号,查设备列表应答帧发送结束后,发送分组报文结束帧;当单元所连接的所有设备为同一类型时,设备类型代码为表C.16规定的代码;当单元连接多种类型设备时,设备类型代码应为65535。
C.4.5.38 表C.14中,查询通道列表,当通道数量不大于1时,应答数据帧为单帧报文,分组编号为00H,不发送分组报文结束帧;通道数量大于1时,应答数据报文为多帧报文,分组编号从01H开始升序编号,查通道列表应答帧发送结束后,发送分组报文结束帧;设备类型代码为表C.16规定的代码。
C.4.5.39 表C.14中,状态应答码应满足C.4.2.5的要求。


C.4.6 数据类型
    FECbus协议采用表C.15规定的数据类型。
C.4.7 设备类型代码
    FECbus协议采用表C.16规定的设备类型代码,占2byte空间,数据类型为uint。




C.4.8 事件类型代码
    FECbus协议采用表C.17规定的事件类型代码,占2byte空间,数据类型为uint。



C.4.9 机器及设备状态定义
    FECbus协议采用表C.18规定的机器及设备状态定义,占2byte空间,数据类型为bit。
C.4.10 参量类型定义
    FECbus协议采用表C.19规定的参量类型。
C.5 FECbus在CAN总线的应用
C.5.1 接口参数
C.5.1.1 波特率应优先选用5Kbit/s、10 Kbit/s、20 Kbit/s、50 Kbit/s、100 Kbit/s等标准波特率。
C.5.1.2 CAN总线协议采用ISO 11898-1:2015中的CAN 2.0B协议。
C.5.2 CAN总线帧定义
C.5.2.1 CAN总线帧格式如表C.20所示,由起始位、仲裁场、控制场、数据场、校验场、应答场和结束位组成。其中,仲裁场、控制场和数据场应按照FECbus协议进行设置,帧的其他部分由CAN总线收发控制器自动设置。
C.5.2.2 帧起始符(SOF),长度为1bit,为显性位(逻辑0),由CAN总线收发控制器自动设置。
C.5.2.3 CAN总线协议的仲裁场采用扩展格式29bit仲裁场标识符(ID),位于仲裁场标识符中较高位置的功能段是决定整个消息优先级的关键,每个功能段的编码值越小,则其代表的消息优先权越高。仲裁场标识符应按照FECbus协议进行设置。
C.5.2.4 仲裁场中的替代远程请求位(SRR),长度为1bit,为隐性位(逻辑1)。仲裁场中标识符扩展位(IDE)为隐性位(逻辑1)。仲裁场中的远程发送请求位(RTR)占1bit,为显性位(逻辑0)。SRR位、IDE位和RTR位由CAN总线收发控制器自动设置。
    注1:SRR位为CAN总线的“替代远程请求位”(Substitute Remote Request Bit),用于标准帧与扩展帧的总线裁决,SRR位为隐性(逻辑1)。
    注2:IDE位为CAN总线的“标识符扩展位”(Identifier Extension Bit),CAN总线采用扩展格式时,IDE位为隐性(逻辑1)。
    注3:RTR位为CAN总线的“远程发送请求位”(Remote Transmission Request Bit),RTR位在数据帧里为显性(逻辑0),在远程帧里为隐性(逻辑1)。FECbus通信时,CAN总线采用数据帧,未采用远程帧。
C.5.2.5 控制场中的r1、r0为保留位,长度分别为1bit,未使用。数据长度(DLC),长度为4bit,有效数值范围为0~8,应按照FECbus协议进行设置。
C.5.2.6 数据场(DATA),长度为8byte,应按照FECbus协议进行设置。
C.5.2.7 校验场(CRC),长度为15bit,由CAN总线收发控制器根据报文数据自动计算,计算范围包括起始符、仲裁场、控制场和数据场。
C.5.2.8 应答场(ACK)为2bit显性位(逻辑0),由CAN总线收发控制器自动设置。
C.5.2.9 帧结束(END)为7bit隐性位(逻辑1),由CAN总线收发控制器自动设置。
C.5.3 FECbus协议在CAN总线的数据结构
    FECbus协议在CAN总线中的数据结构应满足表C.21的要求。
C.6 FECbus在串行链路的应用
C.6.1 接口参数
C.6.1.1 串行链路总线接口为RS232接口与RS485接口。
C.6.1.2 字节结构为1个起始位、8个数据位、1个结束位、无校验位。
C.6.1.3 波特率应优先选用4800 bit/s、9 600 bit/s、19 200 bit/s等标准波特率。
C.6.1.4 FECbus协议在串行链路总线的数据结构应满足表C.22的要求。
C.6.1.5 帧起始符和帧结束符各占1 byte,为固定值0x7E。
C.6.1.6 数据校验采用标准16位CRC校验,CRC16多项式为0xA001,校验范围为校验码前的全部数据,包括:帧头、报文头、数据0~数据7。校验码为2byte,低字节校验码在前,高字节校验码在后。
C.6.2 建立连接的过程
C.6.2.1 串行链路接口采用RS485等半双工通信接口时,控制器与消防电气控制装置采用“主-从”轮询的通信方式,控制器为主机,消防电气控制装置为从机。
C.6.2.2 主机与从机应按照下述要求建立连接:
    a)主机向从机发送查FECbus协议版本号(功能码:44)请求,从机接收到该请求后向主机发送应答数据帧;
    b)主机接收到查FECbus协议版本号(功能码:44)的应答数据帧后,确认主机已与从机建立连接,并向从机发送查设备当前事件(功能码:41)请求,从机接收到该请求后向主机发送应答数据帧;
    c)主机接收到查设备当前事件(功能码:41)的应答数据帧,记录从机的当前事件。
C.6.2.3 主机与从机通信中断,重新建立连接时应满足C.6.2.2的要求。
C.7 通信地址与编号
C.7.1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通信模式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通信模式如图C.2所示,应根据消防联动控制系统设备的功能和容量选择设置分区控制设备和通信控制单元。
C.7.2 控制器与消防电气控制装置通信的地址与编号
C.7.2.1 控制器向消防电气控制装置发送信息时,源地址为控制器的地址,地址为1,目标地址为消防电气控制装置的地址,地址范围为2~63;消防电气控制装置向控制器发送数据时,源地址为消防电气控制装置的地址,地址范围为2~63,目标地址为控制器的地址,地址为1。
C.7.2.2 当消防联动控制系统中有多台控制器时,与不同控制器连接的消防电气控制装置的地址也不应重复,系统中全部消防电气控制装置的总数不应大于62个。
C.7.2.3 控制器编号为分区控制设备的编号,范围为1~255;单元编号为通信控制单元编号,范围为1~255;设备编号为与通信控制单元连接的各类火灾探测器、监管信息探测器、联动控制终端、受控设备等各类设备的编号,范围为1~255;通道编号为火灾探测器、监管信息探测器、联动控制终端、受控设备等各类设备的通道编号,范围为1~255;对于复合型火灾探测器,不同探测原理的传感器应具有不同的通道编号。
C.7.3 控制器与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和用户信息传输装置通信的地址与编号
C.7.3.1 集中型控制器应能向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发送本机及与其连接的所有区域型控制器的信息。
C.7.3.2 当集中型控制器向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和用户信息传输装置发送通过消防系统报警总线(FAbus)或消防系统联动总线(FCbus)获取的信息时,源地址为集中型控制器的地址,地址为1;目标地址为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和用户信息传输装置的地址,地址范围为2~63;控制器编号为集中型控制器或区域型控制器的地址,地址范围为1~255;单元编号为通信控制单元编号,范围为1~255;设备编号为火灾报警触发器件或模块的地址,范围为1~255;通道编号为火灾报警触发器件或模块的通道编号,范围为1~255,对于复合型火灾探测器,不同探测原理的传感器应具有不同的通道编号。
C.7.3.3 当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和用户信息传输装置向集中型控制器发送通过消防系统报警总线(FAbus)或消防系统联动总线(FCbus)传送的信息时,源地址为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和用户信息传输装置的地址,地址范围为2~63;目标地址为集中型控制器的地址,地址为1;控制器编号为集中型控制器或区域型控制器的地址,地址范围为1~255;单元编号为通信控制单元编号,范围为1~255;设备编号为火灾报警触发器件或模块的地址,范围为1~255;通道编号为火灾报警触发器件或模块的通道编号,范围为1~255,对于复合型火灾探测器,不同探测原理的传感器应具有不同的通道编号。
C.7.3.4 当集中型控制器向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和用户信息传输装置发送通过消防系统设备控制总线(FECbus)获取的信息时,源地址为消防电气控制装置的地址,地址范围为2~63;目标地址为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和用户信息传输装置的地址,地址范围为1~63;控制器编号为分区控制设备的编号,范围为2~255;单元编号为通信控制单元编号,范围为1~255;设备编号为与分区控制设备连接的各类火灾探测器、监管信息探测器、联动控制终端、受控设备等各类设备的编号,范围为1~255;通道编号为火灾探测器、监管信息探测器、联动控制终端、受控设备等各类设备的通道编号,范围为1~255;对于复合型火灾探测器,不同探测原理的传感器应具有不同的通道编号。
C.7.3.5 当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和用户信息传输装置向集中型控制器发送通过消防系统设备控制总线(FECbus)传送的信息时,源地址为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和用户信息传输装置的地址,地址范围为1~63;目标地址为消防电气控制装置的地址,地址范围为2~63;控制器编号为分区控制设备的编号,范围为2~255;单元编号为通信控制单元编号,范围为1~255;设备编号为与分区控制设备连接的各类火灾探测器、监管信息探测器、联动控制终端、受控设备等各类设备的编号,范围为1~255;通道编号为火灾探测器、监管信息探测器、联动控制终端、受控设备等各类设备的通道编号,范围为1~255;对于复合型火灾探测器,不同探测原理的传感器应具有不同的通道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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