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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方案设计
9.2.1 渗漏水治理方案设计前应搜集下列资料:
1 原设计、施工资料,包括防水设计等级、防排水系统及使用的防水材料性能、试验数据;
2 工程所在位置周围环境的变化;
3 渗漏水的现状、水源及影响范围;
4 渗漏水的变化规律;
5 衬砌结构的损害程度;
6 运营条件、季节变化、自然灾害对工程的影响;
7 结构稳定情况及监测资料。
9.2.2 大面积严重渗漏水可采取下列措施:
1 衬砌后和衬砌内注浆止水或引水,待基面无明水或干燥后,用掺外加剂防水砂浆、聚合物水泥砂浆、挂网水泥砂浆或防水涂料等加强处理;
2 引水孔最后封闭;
3 必要时采用贴壁混凝土衬砌。
9.2.3 大面积轻微渗漏水和漏水点,可先采用速凝材料堵水,再做防水砂浆抹面或防水涂层等永久性防水层加强处理。
9.2.4 渗漏水较大的裂缝,宜采用钻斜孔法或凿缝法注浆处理,干燥或潮湿的裂缝宜采用骑缝注浆法处理。注浆压力及浆液凝结时间应按裂缝宽度、深度进行调整。
9.2.5 结构仍在变形、未稳定的裂缝,应待结构稳定后再进行处理。
9.2.6 需要补强的渗漏水部位,应选用强度较高的注浆材料,如水泥浆、超细水泥浆、自流平水泥灌浆材料、改性环氧树脂、聚氨酯等浆液,必要时可在止水后再做混凝土衬砌。
9.2.7 锚喷支护工程渗漏水部位,可采用引水带或导管排水,也可喷涂快凝材料及化学注浆堵水。
9.2.8 细部构造部位渗漏水处理可采取下列措施:
1 变形缝和新旧结构接头,应先注浆堵水或排水,再采用嵌填遇水膨胀止水条、密封材料,也可设置可卸式止水带等方法处理;
2 穿墙管和预埋件可先采用快速堵漏材料止水,再采用嵌填密封材料、涂抹防水涂料、水泥砂浆等措施处理;
3 施工缝可根据渗水情况采用注浆、嵌填密封防水材料及设置排水暗槽等方法处理,表面应增设水泥砂浆、涂料防水层等加强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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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
- 3 地下工程防水设计
- 3.1 一般规定
- 3.2 防水等级
- 3.3 防水设防要求
- 4 地下工程混凝土结构主体防水
- 4.1 防水混凝土
- 4.2 水泥砂浆防水层
- 4.3 卷材防水层
- 4.4 涂料防水层
- 4.5 塑料防水板防水层
- 4.6 金属防水层
- 4.7 膨润土防水材料防水层
- 4.8 地下工程种植顶板防水
- 5 地下工程混凝土结构细部构造防水
- 5.1 变形缝
- 5.2 后浇带
- 5.3 穿墙管(盒)
- 5.4 埋设件
- 5.5 预留通道接头
- 5.6 桩头
- 5.7 孔口
- 5.8 坑、池
- 6 地下工程排水
- 6.1 一般规定
- 6.2 设计
- 6.3 材料
- 6.4 施工
- 7 注浆防水
- 7.1 一般规定
- 7.2 设计
- 7.3 材料
- 7.4 施工
- 8 特殊施工法的结构防水
- 8.1 盾构法隧道
- 8.2 沉井
- 8.3 地下连续墙
- 8.4 逆筑结构
- 8.5 锚喷支护
- 9 地下工程渗漏水治理
- 9.1 一般规定
- 9.2 方案设计
- 9.3 治理材料
- 9.4 施工
- 10 其他规定
- 附录A 安全与环境保护
- 本规范用词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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