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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基本规定


3.0.1 冷库的设计规模以冷藏间或冰库的公称容积为计算标准。公称容积大于20000m³为大型冷库;20000m³〜5000m³为中型冷库;小于5000m³为小型冷库。
         公称容积应按冷藏间或冰库的室内净面积(不扣除柱、门斗和制冷设备所占的面积)乘以房间净高确定。
3.0.2 冷库或冰库的计算吨位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G——冷库或冰库的计算吨位(t);
         V1——冷藏间或冰库的公称容积(m³);
           η——冷藏间或冰库的容积利用系数;
         ρs——食品的计算密度(kg/m³)。
3.0.3 冷藏间容积利用系数不应小于表3.0.3的规定值。
表3.0.3  冷藏间容积利用系数
表3.0.3  冷藏间容积利用系数
    注:1 对于仅储存冻结加工食品或冷却加工食品的冷库,表内公称容积应为全部冷藏间公称容积之和;对于同时储存冻结加工食品和冷却加工食品的冷库,表内公称容积应分别为冻结物冷藏间或冷却物冷藏间各自的公称容积之和。
           2 蔬菜冷库的容积利用系数应按表3.0.3中的数值乘以0.8的修正系数。
3.0.4 采用货架或特殊使用要求时,冷藏间的容积利用系数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3.0.5 贮藏块冰冰库的容积利用系数不应小于表3.0.5的规定值。
表3.0.5  贮藏块冰冰库的容积利用系数
表3.0.5  贮藏块冰冰库的容积利用系数
3.0.6 食品计算密度应按表3.0.6的规定采用。
表3.0.6  食品计算密度
表3.0.6  食品计算密度
    注:同一冷库如同时存放猪、牛、羊肉(包括禽兔)时,密度可按400kg/m³确定;当只存冻羊腔时,密度应按250kg/m³确定;只存冻牛、羊肉时,密度应按330kg/m³确定。
3.0.7 冷库设计的室外气象参数,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计算冷间围护结构热流量时,室外计算温度应采用夏季空气调节室外计算日平均温度。
      2 计算冷间围护结构最小总热阻时,室外计算相对湿度应采用最热月的平均相对湿度。
      3 计算开门热流量和冷间通风换气流量时,室外计算温度应采用夏季通风室外计算温度,室外相对湿度应采用夏季通风室外计算相对湿度。
3.0.8 冷间的设计温度和相对湿度应根据各类食品的冷藏工艺要求确定,也可按表3.0.8的规定选用。
表3.0.8  冷间的设计温度和相对湿度
表3.0.8  冷间的设计温度和相对湿度
    注:冷却物冷藏间设计温度宜取0℃,储藏过程中应按照食品的产地、品种、成熟度和降温时间等调节其温度与相对湿度。
3.0.9 选用产品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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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废止】冷库设计规范 GB5007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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