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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荷载


5.2.1 冷库楼面和地面结构均布活荷载标准值及准永久值系数应根据房间用途按表5.2.1的规定采用。
表5.2.1 冷库楼面和地面结构均布活荷载标准值及准永久值系数
表5.2.1  冷库楼面和地面结构均布活荷载标准值及准永久值系数

续表5.2.1
续表5.2.1
注:1 本表第2~7项为等效均布活荷载标准值。
       2 本表第2~5项适用于堆货高度不超过5m的库房,并已包括1000kg叉车运行荷载在内,贮存冰蛋、桶装油脂及冻分割肉等密度大的货物时,其楼面和地面活荷载应按实际情况确定。
       3 h为堆冰高度(m)。
5.2.2 单层库房冻结物冷藏间堆货高度达6m时,地面均布活荷载标准值可采用30kN/m²。单层高货架库房可根据货架平面布置和货架层数按实际情况计算取值。
5.2.3 楼板下有吊重时,可按实际情况另加。
5.2.4 冷库吊运轨道结构计算的活荷载标准值及准永久值系数应按表5.2.4的规定采用。
表5.2.4 冷库吊运轨道活荷载标准值及准永久值系数
表5.2.4  冷库吊运轨道活荷载标准值及准永久值系数
    注:本表数值包括滑轮和吊具重量。
5.2.5 当吊运轨道直接吊在楼板下,设计现浇或预制梁板时,应按吊点负荷面积将本表数值折算成集中荷载;设计现浇板柱-剪力墙时,可折算成均布荷载。
5.2.6 四层及四层以上的冷库及穿堂,其梁、柱和基础活荷载的折减系数宜按表5.2.6的规定采用。
表5.2.6 冷库和穿堂梁、柱及基础活荷载折减系数
表5.2.6  冷库和穿堂梁、柱及基础活荷载折减系数
5.2.7 制冷机房操作平台无设备区域的操作荷载(包括操作人员及一般检修工具的重量),可按均布活荷载考虑,采用2kN/m²。设备按实际荷载确定。
5.2.8 制冷机房设于楼面时,设备荷载应按实际重量考虑,楼面均布活荷载标准值可按8kN/m²。压缩机等振动设备动力系数取1.3。
条文说明
5.2.1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本次规范修订对库房楼面、地面均布荷载标准值仍采用原规范均布活荷载值。根据《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结构》中第2.8.1条,将部分“活荷载标准值”改为“等效均布活荷载”。
    冷库贮存品种随市场需要而变化,各种商品的密度不同,为适应这一变化,要求冷库能适应变更用途时应有较大的活荷载。
5.2.6 多层冷库的穿堂主要考虑临时堆货与叉车运行同时作用,其楼板一般为简支板,可能叉车重量由一块板承担,因此考虑活荷载为15kN/m²。但计算梁板基础时,不可能每层都满载。冷库进出货时,同时工作的层数一般只有二层,因此,四层及四层以上穿堂应考虑活荷载的折减,梁柱活荷载宜乘以0.7折减系数,基础活荷载宜乘以0.5折减系数。
    库房内仅对某一层楼板而言,其局部或全部都可能满载,故梁板活荷载不能折减。就冷库一般满载的情况而言,减去通道部分,库内地面只有70%~80%的面积上堆货。一般说,一座10000m²的猪肉冷库,满载时只能存10000t冻肉,其楼板计算活荷载虽为20kN/m²,而实际平均活荷载每平方米仅1t。因此,四层及四层以上的库房计算柱及基础时活荷载乘以0.8折减系数。
5.2.8 本条参考《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结构》表2.1.2-5中补充“制冷机房”楼面均布活荷载标准值。当制冷机房设于楼面时,应有减震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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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废止】冷库设计规范 GB5007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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