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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制冰和储冰


6.7.1 盐水制冰的冰块重量、外形尺寸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人造冰》GB4600的要求。
6.7.2 当盐水制冰池的冷却设备采用V型或立管式蒸发器时,宜采用重力式供液制冷循环方式,气液分离器体积不应小于该蒸发器体积的20%~25%,且分离器内的气体流速不应大于0.5m/s。
6.7.3 制冰池的四壁和底部应做好隔热层、防水层和隔汽层。冰池四壁的顶部应采取防止生产用水渗入隔热层的措施,冰池底部隔热层下部应有通风设施,制冰池隔热层的总热阻应大于或等于3㎡·℃/W。
6.7.4 堆码块冰冰库的冷却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冰库的建筑净高在6m以下的可不设墙排管,其顶排管可布满冰库的顶板。
      2 冰库的建筑净高在6m或高于6m时,应设墙排管和顶排管。墙排管的设置高度宜在库内堆冰高度以上。
      3 冰库内顶排管或墙排管不得采用翅片管。
6.7.5 盐水制冰的冰库温度可取-4℃。对贮存片冰、管冰的冰库库温可取-15℃,其制冷设备宜采用空气冷却器。
条文说明
6.7.1 本条是从标准化角度提出的要求。
6.7.2 目前设备制造厂所提供的盐水制冰设备,都是采用重力供液制冷循环方式,这是与盐水蒸发器采用特定的V型或立管型有关,国外的实验证明,这种供液方式能最大限度地发挥这两种型式蒸发器的传热效率,如改为冷剂泵供液,则使其传热效率下降影响到整个冰池的日产冰量,因此本条特别加以提醒。
6.7.3 目前有些冷库中的盐水制冰设备使用一段时间后毁损严重,多与盐水池的保冷结构做的不理想有关,因此本条作了必要的提示。从节约能源角度考虑,本次修订将制冰池隔热层的总热阻提高到3m²·℃/W。
6.7.4 本条是对堆存块冰的冰库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6.7.5 在人造冰方面,目前除了应用广泛的盐水制冰以外,还有管冰及片冰等制冰设备,本条对这些新型的制冰设备配套使用的冰库贮冰温度作出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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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废止】冷库设计规范 GB5007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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