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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术语
2.1.1岩土工程勘察 geotechnical investigation
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勘察文件的活动。
2.1.2工程地质测绘 engineering geological mapping
采用搜集资料、调查访问、地质测量、遥感解译等方法,查明场地的工程地质要素,并绘制相应的工程地质图件。
2.1.3岩土工程勘探 geotechnical exploration
岩土工程勘察的一种手段,包括钻探、井探、槽探、坑探、洞探以及物探、触探等。
2.1.4原位测试 in-situ tests
在岩土体所处的位置,基本保持岩土原来的结构、湿度和应力状态,对岩土体进行的测试。
2.1.5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geotechnical investigation report
在原始资料的基础上进行整理、统计、归纳、分析、评价,提出工程建议,形成系统的为工程建设服务的勘察技术文件。
2.1.6 现场检验 in-situ inspection
在现场采用一定手段,对勘察成果或设计、施工措施的效果进行核查。
2.1.7现场监测 in-situ monitoring
在现场对岩土性状和地下水的变化,岩土体和结构物的应力、位移进行系统监视和观测。
2.1.8岩石质量指标(RQD) rock quality designation
用直径为75mm的金刚石钻头和双层岩芯管在岩石中钻进,连续取芯,回次钻进所取岩芯中,长度大于10cm的岩芯段长度之和与该回次进尺的比值,以百分数表示。
2.1.9 土试样质量等级 quality classification of soil samples
按土试样受扰动程度不同划分的等级。
2.1.10 不良地质作用 adverse geologic actions
由地球内力或外力产生的对工程可能造成危害的地质作用。
2.1.11地质灾害 geological disaster
由不良地质作用引发的,危及人身、财产、工程或环境安全的事件。
2.1.12地面沉降 ground subsidence,land subsidence
大面积区域性的地面下沉,一般由地下水过量抽吸产生区域性降落漏斗引起。大面积地下采空和黄土自重湿陷也可引起地面沉降。
2.1.13 岩土参数标准值 standard value of a geotechnical parameter
岩土参数的基本代表值,通常取概率分布的0.05分位数。
2.1.1 本条对“岩土工程勘察”的释义来源于2000年9月25日国务院293号令《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其总则第二条有关的原文如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勘察,是指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建设工程勘察文件的活动。”
本条基本全文引用。但注意到,这里定义的是“建设工程勘察”,内涵较“岩土工程勘察”宽,故稍有删改,现作以下说明:
1. 岩土工程勘察是为了满足工程建设的要求,有明确的工程针对性,不同于一般的地质勘察;
2. “查明、分析、评价”需要一定的技术手段,即工程地质测绘和调查、勘探和取样、原位测试、室内试验、检验和监测、分析计算、数据处理等;不同的工程要求和地质条件,采用不同的技术方法;
3. “地质、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是勘察工作的对象,主要指岩土的分布和工程特征,地下水的赋存及其变化,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等;
4. 勘察工作的任务是查明情况,提供数据,分析评价和提出处理建议,以保证工程安全,提高投资效益,促进社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5. 岩土工程勘察是岩土工程中的一个重要组成,岩土工程包括勘察、设计、施工、检验、监测和监理等,既有一定的分工,又密切联系,不宜机械分割。
2.1.3 触探包括静力触探和动力触探,用以探测地层,测定土的参数,既是一种勘探手段,又是一种测试手段。物探也有两种功能,用以探测地层、构造、洞穴等,是勘探手段;用以测波速,是测试手段。钻探、井探等直接揭露地层,是直接的勘探手段;而触探通过力学分层判定地层,物探通过各种物理方法探测,有一定的推测因素,都是间接的勘探手段。
2.1.5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一般由文字和图表两部分组成。表示地层分布和岩土数据,可用图表;分析论证,提出建议,可用文字。文字与图表互相配合,相辅相成,效果较好。
2.1.10 断裂、地震、岩溶、崩塌、滑坡、塌陷、泥石流、冲刷、潜蚀等等, 《94规范》及其他书籍,称之为“不良地质现象”。其实,“现象”只是一种表现,只是地质作用的结果。勘察工作应调查和研究的不仅是现象,还包括其内在规律,故用现名。
2.1.11 灾害是危及人类人身、财产、工程或环境安全的事件。地质灾害是由不良地质作用引发的这类事件,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经济损失和环境改变,因而是岩土工程勘察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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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 1 总 则
- 2 术语和符号
- 2.1 术语
- 2.2 符 号
- 3 勘察分级和岩土分类
- 3.1 岩土工程勘察分级
- 3.2 岩石的分类和鉴定
- 3.3 土的分类和鉴定
- 4 各类工程的勘察基本要求
- 4.1 房屋建筑和构筑物
- 4.2 地下洞室
- 4.3 岸边工程
- 4.4 管道和架空线路工程
- 4.5 废弃物处理工程
- 4.6 核电厂
- 4.7 边坡工程
- 4.8 基坑工程
- 4.9 桩基础
- 4.10 地基处理
- 4.11 既有建筑物的增载和保护
- 5 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
- 5.1 岩溶
- 5.2 滑坡
- 5.3 危岩和崩塌
- 5.4 泥 石 流
- 5.5 采空区
- 5.6 地面沉降
- 5.7 场地和地基的地震效应
- 5.8 活动断裂
- 6 特殊性岩土
- 6.1 湿陷性土
- 6.2 红黏土
- 6.3 软 土
- 6.4 混合土
- 6.5 填土
- 6.6 多年冻土
- 6.7 膨胀岩土
- 6.8 盐渍岩土
- 6.9 风化岩和残积土
- 6.10 污染土
- 7 地下水
- 7.1 地下水的勘察要求
- 7.2 水文地质参数的测定
- 7.3 地下水作用的评价
- 8 工程地质测绘和调查
- 9 勘探和取样
- 9.1 一般规定
- 9.2 钻探
- 9.3 井探、槽探和洞探
- 9.4 岩土试样的采取
- 9.5 地球物理勘探
- 10 原位测试
- 10.1 一般规定
- 10.2 载荷试验
- 10.3 静力触探试验
- 10.4 圆锥动力触探试验
- 10.5 标准贯入试验
- 10.6 十字板剪切试验
- 10.7 旁压试验
- 10.8 扁铲侧胀试验
- 10.9 现场直接剪切试验
- 10.10 波速测试
- 10.11 岩体原位应力测试
- 10.12 激振法测试
- 11 室内试验
- 11.1 一般规定
- 11.2 土的物理性质试验
- 11.3 土的压缩一固结试验
- 11.4 土的抗剪强度试验
- 11.5 土的动力性质试验
- 11.6 岩石试验
- 12 水和土腐蚀性的评价
- 12.1 取样和测试
- 12.2 腐蚀性评价
- 13 现场检验和监测
- 13.1 一般规定
- 13.2 地基基础的检验和监测
- 13.3 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的监测
- 13.4 地下水的监测
- 14 岩土工程分析评价和成果报告
- 14.1 一般规定
- 14.2 岩土参数的分析和选定
- 14.3 成果报告的基本要求
- 附录A 岩土分类和鉴定
- 附录B 圆锥动力触探锤击数修正
- 附录C 泥石流的工程分类
- 附录D 膨胀土初判方法
- 附录E 水文地质参数测定方法
- 附录F 取土器技术标准
- 附录G 场地环境类型
- 附录H 规范用词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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