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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原料、燃料综合利用


5.8.1 原料、燃料综合利用应满足工厂产品方案的要求。
5.8.2 低品位原、燃料中所含有害组分不得对水泥产品性能及自然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5.8.3 矿床中的低品位原料及可供其他工业部门利用的原料,综合勘探与评价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冶金、化工石灰岩及白云岩、水泥原料矿产地质勘查规范》DZ/T 0213的有关规定。
条文说明
5.8.1 原料(包括混合材)、燃料的综合利用,主要应满足生产配料要求,不应导致使用后变更或增加配料品种,给配料和工艺流程带来不便。产品方案包括品种、标号、有害组分限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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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工厂设计规范 GB50295-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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