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6.11 水泥储存


6.11.1 水泥库的数量宜根据装库和卸库的要求、水泥成品质量的检验要求、同时生产的水泥品种及市场需要与运输条件确定,并应符合储存期规定。
6.11.2 水泥库底宜设置充气卸料装置,卸料口宜设置防止压料起拱的减压锥。
6.11.3 水泥库底充气气源宜采用罗茨鼓风机。
6.11.4 水泥库卸料设备宜采用电动或气动流量控制阀门组。
6.11.5 水泥库顶、库底均应设置收尘装置。
6.11.6 水泥输送和收尘器的回灰不应造成水泥品种串混。
条文说明
6.11.1 按水泥成品的质量检验标准,取得3d强度合格后,便可发运。因此水泥储存期应大于或等于3d。
6.11.4 水泥库卸料装置可采用三道阀门,即手动闸阀+开关阀+电动调节阀,也可采用两道阀门,即开关阀和流量控制阀合为一体,两道阀门相对价格低,但流量控制精度相对也低,用户可根据需要选择。可根据包装系统、散装系统的操作需要,遥控开停和电动调节卸料量。
6.11.5 水泥库顶收尘风量主要有输送设备的风量、水泥入库排出的风量、落差引起的风量,以及放空时库底充气逸出的风量和漏风量等。水泥库底收尘风量主要有水泥库底充气卸料风量、输送设备风量、漏风量等。
6.11.6 为了保证出厂水泥质量,特别是生产多品种水泥时,应避免水泥输送和收尘器的回灰,造成不同品种水泥的混杂。
查找 上节 下节 条文
说明
返回
顶部

目录导航

    笔记需登录后才能查看哦~
水泥工厂设计规范 GB50295-2016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