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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0.1 为使冷库施工及验收水平满足食品冷冻冷藏技术和卫生要求,促进技术进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经济效益,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氨、卤代烃及其混合物、二氧化碳为制冷剂的亚临界蒸气压缩直接式制冷系统和采用二氧化碳、盐水等为载冷剂的间接式制冷系统的新建、扩建、改建食品冷库施工及验收。
1.0.3 本标准应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配套使用。
1.0.4 冷库工程施工及验收,除应执行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条文说明
1.0.1 冷库建筑是一种特殊仓储建筑,它是保证食品质量及安全的重要环节,如果冷库没有合理的设计、施工及管理将产生重大的安全隐患。原国家行业标准《冷藏库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SBJ 11-2000、《氨制冷系统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SBJ 12-2011、《氢氯氟烃、氢氟烃类制冷系统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SBJ 14-2007等,对全国冷库建设提供了统一的技术标准,对规范和推动全国冷库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但也有不少冷库在建设中存在着执行力度不够的问题,达不到安全使用的要求。随着我国冷库数量逐年增长,同时食品质量、安全生产等问题也日益突出,现行的行业标准已不能满足发展的要求,为此特制定本标准。
1.0.2 本条规定了适用范围为新建、扩建食品冷库的施工及验收,至于改建维修的冷库,因受原有条件限制,在某些方面不一定能符合本标准要求,但标准中的一些原则,在改建或维修工程时仍可适用,如有特殊情况,要按因地制宜的原则执行。本标准对于气调冷库、山洞冷库、石拱覆土冷库等特殊冷库的施工及验收并不完全适用,因该类冷库在工艺要求、气密、安全、冻融等方面较复杂,其施工要根据具体设计要求进行,但本标准中的大部分的内容可参照执行。
1.0.4 冷库工程施工较其他普通建筑施工技术条件复杂,综合性强,涉及面广。国家对工程施工制定了许多国家标准,本标准内容不可能包括所有的规定。因此,在冷库工程施工时,要将本标准和其他有关国家标准配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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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库施工及验收标准 GB51440-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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