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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0.1 为使公用互联网网络工程设计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节能节材、可持续发展,制订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公用互联网网络的工程设计。
1.0.3 公用互联网网络设计应遵循开放性的原则,设计的网络应具有可管理性、可运营性、可扩展性,设计的网络应安全可靠。
1.0.4 工程设计应选用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技术要求的定型产品。未经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鉴定合格的设备及主要材料,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1.0.5 在我国抗震设防烈度7度以上(含7度)地区,公用互联网网络工程中使用的主要电信设备应经电信设备抗地震性能检测合格。
1.0.6 公用互联网网络工程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条文说明
1.0.1 随着网络不断融合和电信网络IP化技术的发展,互联网已经成为重要基础网络。规范公用互联网网络的工程设计,可以提高网络设计的标准化程度,促进网络之间的互联互通,促进新技术在网络中的应用,提高网络服务质量和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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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工程设计标准 GB/T51375-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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