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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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编号方案


10.1.1 公用互联网的业务接入号码应合理规划,并应符合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
10.1.2 公用互联网骨干网应采用公开的自治域号码,网内的其他独立自治域可采用公开自治域号码或私有自治域号码,私有自治域号码在内部应统一规划、分配,并应在网络互联出口过滤。
10.1.3 公用互联网提供MPLS VPN时,RT、RD应由全网统一规划、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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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工程设计标准 GB/T51375-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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