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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风力发电机组调试


7.3.1风力发电机组受电前,塔架内部动力电缆连接和箱式变电站动力电缆连接的相序应保持一致且相序色标清晰;三相电缆之间的绝缘和电缆对地的绝缘应符合设计要求。
7.3.2 风力发电机组受电后,应检查塔架内部照明、防雷接地系统、起吊装置、测风装置、电气接线和电气参数整定值等,且应符合设计要求。
7.3.3 风力发电机组离网调试应包括基本功能调试和安全链保护功能调试。
7.3.4 风力发电机组基本功能调试宜符合表7.3.4的规定。
表7.3.4 风力发电机组基本功能调试

续表7.3.4

7.3.5 风力发电机组安全链保护功能调试应符合表7.3.5的规定。
表7.3.5风力发电机组安全链保护功能调试
 
7.3.6 风力发电机组并网调试应包括下列项目:
    1 手动并网测试:将变流器置于调试模式,按照变流器生产厂商提供的调试手册手动调试机组并网,检查主控与变流器之间的并网通讯功能;
    2 自动并网测试:将变流器置于自动模式,在满足风况的条件下让机组自动并网运行,检查机组的自动并网能力;
    3 功率控制测试:将功率分别设定为额定功率以下的某一定值,机组功率应能稳定在设定值上。
7.3.7 风力发电机组调试完毕后,机组的并网电能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GB/T 14549、《电能质量电压波动和闪变》GB/T 12326和《电能质量三相电压不平衡》GB/T 15543的有关规定。
7.3.8 风力发电工程的光缆熔接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光纤光缆接头》GB/T 16529的有关规定和风力发电机组制造厂家的要求,并出具熔接质量报告。
7.3.9 风力发电机组中央监控系统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检查风力发电工程通信网络,且应符合设计图纸;
    2 中央监控系统与每台风力发电机组应通讯正常;
    3 中央监控系统应正确展示机组的实时数据、历史数据和统计数据;
    4 报表功能、图表功能应满足设计要求;
    5 单机和风力发电工程启动、复位、停止控制功能应正常;
    6 单机和风力发电工程有功功率、无功功率控制功能应满足设计要求;
    7 中央监控系统与风力发电工程综合自动化系统通讯功能应正常。
7.3.10 风力发电机组调试的过程与结果应记录在调试报告中。

条文说明
7.3.3 安全链是指将可能对风力发电机组造成致命伤害的故障节点串联成一个回路,当回路中任意节点出现故障时,都将导致回路断开,触发紧急停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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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力发电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 GB/T 51121-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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