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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系统划分


3.3.1  循环冷却水系统应根据下列因素确定集中或分区设置:

    1  生产工艺对循环冷却水的水质、水量、水温、水压的要求;

    2  各生产装置的平面位置、高程;

    3  工厂总体规划及分期建设的要求;

    4  开、停车运行周期。

3.3.2  生产过程中与工艺物料间接换热的冷却水宜采用间冷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

3.3.3  工艺换热工况要求高,需要软化水或脱盐水作为冷却介质的循环冷却水系统,应采用间冷闭式循环冷却水系统。

3.3.4  生产过程中与工艺物料直接接触受到污染的循环冷却水,应设置独立的直冷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

3.3.5  循环冷却水系统的补充水为多种水源且水质相差较大时,宜根据补充水水源的水质、可供水量,划分不同的循环冷却水系统。

3.3.6  间冷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的规模可按下列范围划分:

    1  系统能力大于或等于15000m³/h时,应为大型;

    2  系统能力大于或等于3000m³/h且小于15000m³/h时,应为中型;

    3  系统能力小于3000m³/h时,应为小型。

条文说明

3.3.1  循环冷却水系统划分会涉及诸多因素,如:当用户对循环冷却水的水质、水温、水压的要求差别较大,或厂区面积较大、用水装置区地形高差较大,应经分析比较,确定是否集中设置一个或分区设置几个系统;当循环冷却水系统有污染或水质易受到被冷却介质泄漏污染的装置等,需设置独立的系统;当换热设备材质为铜或铜合金的循环冷却水系统与被冷却工艺介质为氨系物料的循环冷却水系统宜分开设置;同一开、停车运行周期的装置宜设置为一套循环冷却水系统;对于分期建设的工程项目应根据总体规划、分期建设的进度要求进行循环冷却水系统的划分和管网设计。

3.3.2  间冷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不仅可以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而且减少对环境水体的热污染,是常用的冷却方式,运行稳定,冷却效果好,方便管理,节省投资。

3.3.3  对于生产工艺换热工况要求高的生产装置,设备传热面水侧污垢热阻值一般控制在0.86×10-4m2·K/W以下,间冷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很难满足生产工艺的要求,因此,通常采用软化水或脱盐水作为补充水的间冷闭式循环冷却水系统。

3.3.4  直冷系统的循环冷却水与工艺物料直接接触,其水质会因工艺物料的不同,污染的类型和受污染的程度也不相同,应独立设置,例如化肥厂、焦化厂的造气系统循环冷却水等由于直接洗涤工艺气介质受到污染,需单独设置。

3.3.5  循环冷却水系统的补充水使用再生水是节约水资源的有效措施。由于多种补充水水源的使用,各种补充水水质及可供水量均会存在较大差异,其直接影响循环冷却水的水质平衡和浓缩倍率,因此,循环冷却水系统的划分宜根据补充水的来源、可供水量和对循环冷却水的水质平衡影响,合理分配多种水源的补水量比例,保持补充水水质的相对稳定。

3.3.6  本条文结合目前国内冷却塔单塔能力、系统组合布置等因素,对循环冷却水系统大、中、小型规模的范围提出了原则建议,但并非严格的界限。其目的是在工程设计中,便于结合业主要求,根据其规模的大小,考虑监测、控制系统和视频监视系统的设置及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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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工业循环冷却水系统设计规范 GB50648-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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