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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旁流水处理


6.5.1  循环冷却水处理系统设计中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设置旁流水处理设施:

    1  循环冷却水在循环冷却过程中受到污染,不能满足设计水质指标的要求;

    2  需要采用旁流水处理以提高循环冷却水设计浓缩倍数。

6.5.2  旁流水处理设计方案应根据循环冷却水设计水质指标要求,结合去除的杂质种类、数量和碱度、硬度、某种离子及旁流处理后的水质要求等因素综合比较确定。

6.5.3  间冷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旁流过滤水量可按本规范公式(4.3.1)计算确定,亦可按循环冷却水量的2%~5%确定。旁流过滤出水浊度应小于3NTU。

条文说明

6.5.1  本条是设置旁流水处理的条件。

    1  循环冷却水在循环冷却的过程中受到空气中灰尘的污染,或循环过程中由于换热设备工艺物料渗漏,致使水质不断恶化超过允许值时,必须采用旁流水处理,以维持循环冷却水的水质指标在允许范围之内。

    2  由于水的浓缩引起某一项或几项成分超过循环冷却水的水质允许值,可考虑采用旁流水处理以提高浓缩倍数。

6.5.2  本条文提出了旁流水处理方案设计时,需进行综合比较应考虑的主要影响因素。设计时还应考虑冷却水中所含阻垢缓蚀剂对旁流水处理方案的影响。

6.5.3  本规范中公式4.3.1是理论计算公式,当建厂地区缺乏空气中的含尘量数据,不能按公式计算时,亦可采用本条文中给出的经验数据值设计,对于多沙尘地区还可适当提高此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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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工业循环冷却水系统设计规范 GB50648-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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