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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节水


10.2.1  间冷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应在高浓缩倍数条件下运行。

10.2.2  间冷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的补充水应根据循环冷却水的水质控制要求,宜采用二次水和再生水。直冷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的补充水应采用再生水。

10.2.3  在气象条件适宜的地区可采用空冷和干湿式冷却设施。

10.2.4  间冷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的旁流过滤处理应选用高效节水型过滤设施。

10.2.5  循环冷却水系统的排污水、旁流过滤冲洗排水、放空排水,宜进入回收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

10.2.6  冷却塔应采用高效收水器。

10.2.7  循环冷却水系统的水池设有溢流管时,水池的高位报警水位应低于水池溢流水位80mm~100mm。

10.2.8  间冷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的冷却设施不宜采用冷却池或喷水池。

条文说明

10.2.1  我国是严重缺水的国家,淡水资源更是匮乏,已经严重制约各地经济的持续发展,现在很多地区新建项目不仅要求循环冷却水系统要在高浓缩倍数下运行,而且限制使用新鲜水;随着水处理技术的不断提高,新的药剂配方的研制,通过合理确定浓缩倍数及进一步加强管理,已有部分企业实现了在高浓缩倍数下的稳定运行,虽然由此可能引起运行费用的增加,但对节省我国有限的水资源和保持经济建设可持续发展是必要的。

10.2.2  化学工业一次用水中60%~70%是用作循环冷却水系统的补充水。近年来,随着对水资源危机认识的提高,在工程实践中,循环冷却水系统的补充水除常采用二次水替代新鲜水外,废水再生处理后回用也越来越引起广泛重视,以再生水替代新鲜水用于工业循环冷却水系统的技术已经在一些工程实践中应用和推广,并取得了较好的节水效果。直冷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由于与工艺物料直接接触,其水质要求不高,补充水已普遍采用再生水。相关标准及设计规范已发布实施,因此,提出间冷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的补充水应优先考虑采再生水,直冷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的补充水应采用再生水。

10.2.3  在缺水、干旱地区和生产装置要求的循环冷却水供水温度与湿球温度之间的差值较大时,可优先采用空冷和干湿式冷却设施。采用空冷或干湿式冷却设施虽然会增加一定的建设投资,但对节约水资源是有利的。

10.2.5  在大多数工业企业中,循环冷却水系统的排水量在总排水量中占的比例较大,且污染程度相对较轻,随着水资源日趋紧张和国家对节水减排的要求,循环冷却水系统的排水作为再生水水源回用得到高度重视,系统排水回收处理后再利用是既节水又环保的有效措施。因此本条文提出系统排水宜经处理后回用。

10.2.7  此规定是便于操作人员及时发现水池水位涨幅,避免循环冷却水系统的水池出现溢流。

10.2.8  冷却池、喷水池的冷却性能低,且喷水池的风吹和飘洒损失水量较大,工程设计中冷却设施已很少采用冷却池或喷水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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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工业循环冷却水系统设计规范 GB50648-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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