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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一般规定
10.1.1 循环冷却水系统的设计应符合节能减排和保护环境的要求。
10.1.2 循环冷却水系统选用的水处理药剂应是高效、低毒、化学稳定性及复配性能良好的环境友好型药剂。
10.1.3 循环冷却水不应用作直流水使用。
条文说明
    10.1.2 我国各地的水系污染严重,大部分水系不同程度存在富营养化和污染加重的趋势,循环冷却水系统的排污水中会含有开车或运行过程中使用的清洗、预膜、消泡、缓蚀阻垢药剂及杀生剂等,排入水体会造成一定的环境污染,因此,为控制污染源,在药剂选择上提出环境友好的要求。
10.1.3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循环冷却水作直流水或其他冲洗用水使用,不利于系统排污水的控制,影响浓缩倍数的稳定和运行管理,含有药剂的循环冷却水的排放,不仅造成了药剂的浪费,而且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因此,正常情况下,应禁止用作直流水和地坪、设备冲洗等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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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
 - 3 循环冷却水系统
 - 3.1 一般规定
 - 3.2 基础资料
 - 3.3 系统划分
 - 3.4 位置选择
 - 3.5 装置布置
 - 4 系统水平衡
 - 4.1 一般规定
 - 4.2 水量平衡计算
 - 4.3 水质平衡
 - 4.4 系统容积
 - 5 冷却设施
 - 5.1 一般规定
 - 5.2 冷却设施选择
 - 5.3 冷却设施布置
 - 6 循环冷却水处理
 - 6.1 一般规定
 - 6.2 阻垢缓蚀
 - 6.3 微生物控制
 - 6.4 清洗和预膜
 - 6.5 旁流水处理
 - 6.6 补充水
 - 6.7 排水处理
 - 6.8 药剂储存和投配
 - 7 泵站及附属建(构)筑物
 - 7.1 一般规定
 - 7.2 泵站
 - 7.3 吸水池及过水廊道
 - 7.4 附属建(构)筑物
 - 8 管道布置
 - 8.1 一般规定
 - 8.2 管道敷设
 - 9 监测与控制
 - 9.1 一般规定
 - 9.2 监测、控制
 - 9.3 分析化验
 - 10 节水、节能与环境保护
 - 10.1 一般规定
 - 10.2 节水
 - 10.3 节能
 - 10.4 环境保护
 - 11 劳动安全卫生
 - 11.1 一般规定
 - 11.2 安全卫生设施
 - 本规范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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