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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 取样及检测方法


A.2.1  试材应在每检验批每一树种木材中随机抽取3株(根)木料,应在每株(根)试材的髓心外切取3个无疵弦向静曲强度试件为一组,试件尺寸和含水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木材抗弯强度试验方法》GB/T 1936.1的有关规定。

A.2.2  弦向静曲强度试验和强度实测计算方法,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木材抗弯强度试验方法》GB/T 1936.1有关规定进行,并应将试验结果换算至木材含水率为12%时的数值。

A.2.3  各组试件静曲强度试验结果的平均值中的最低值不低于本规范表4.2.3的规定值时,应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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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6-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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