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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材料的配制


5.3.1  树脂类材料的施工配合比,可按本规范附录B表B.0.1~表B.0.4选用。

5.3.2  配料用的容器及工具,应保持清洁、干燥、无油污、无固化残渣等。

5.3.3  环氧树脂胶料、胶泥、砂浆和细石混凝土的配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将环氧树脂预热至40℃左右,与稀释剂按比例加入容器中,搅拌均匀并冷却至室温,配制成环氧树脂液备用。

    2  使用时,取定量的树脂液,按比例加入固化剂搅拌均匀,配制成树脂胶料。

    3  在配制成的树脂胶料中加入粉料,搅拌均匀,制成胶泥料。

    4  在配制成的树脂胶料中加入粉料和细骨料,搅拌均匀,制成砂浆料。

    5  在配制成的树脂胶料中加入粉料和粗细骨料,搅拌均匀,制成细石混凝土料。

    6  当有颜色要求时,应将色浆或用稀释剂调匀的颜料浆加入到环氧树脂液中,混合均匀。

5.3.4  乙烯基酯树脂或不饱和聚酯树脂胶料、胶泥、砂浆和细石混凝土的配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按施工配合比先将乙烯基酯树脂或不饱和聚酯树脂与促进剂混匀,再加入引发剂混匀,配制成树脂胶料。

    2  严禁促进剂与引发剂直接混合。

    3  在配制成的树脂胶料中加入粉料,搅拌均匀,制成胶泥料。

    4  在配制成的树脂胶料中加入粉料和细骨料,搅拌均匀,制成砂浆料。

    5  在配制成的树脂胶料中加入粉料和粗细骨料,搅拌均匀,制成细石混凝土料。

    6  当有颜色要求时,应将色浆或用稀释剂调匀的颜料浆加入到乙烯基酯树脂或不饱和聚酯树脂中,混合均匀。

    7  当采用乙烯基酯树脂或不饱和聚酯树脂胶料封面时,最后一遍的封面树脂胶料中应加入苯乙烯石蜡液。

5.3.5  呋喃树脂胶料、胶泥、砂浆和细石混凝土的配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将呋喃树脂按比例与含有酸性固化剂的纤维增强塑料粉混合,搅拌均匀,制成纤维增强塑料胶料。

    2  将呋喃树脂按比例与含有酸性固化剂的胶泥粉混合,搅拌均匀,制成胶泥料。

    3  将呋喃树脂按比例与含有酸性固化剂的砂浆粉和细骨料混合,搅拌均匀,制成砂浆料。

    4  将呋喃树脂按比例与含有酸性固化剂的混凝土粉和粗细骨料混合,搅拌均匀,制成细石混凝土料。

5.3.6  酚醛树脂胶料、胶泥的配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称取定量的酚醛树脂,加入稀释剂搅拌均匀,再加入固化剂搅拌均匀,制成树脂胶料。

    2  在配制成的树脂胶料中,加入粉料搅拌均匀,制成胶泥料。

5.3.7  树脂自流平料的配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采用工厂化生产的树脂自流平料及配套的固化剂。

    2  将开桶后的环氧自流平料搅拌均匀,再按施工配合比加入固化剂,搅拌均匀后待用。

    3  将开桶后的乙烯基酯树脂自流平料搅拌均匀,按施工配合比加入促进剂混匀,再加入引发剂搅拌均匀后待用。

    4  当采用已含预促进剂的乙烯基酯树脂自流平料时,在开桶后先将料搅拌均匀,再按施工配合比加入引发剂,搅拌均匀后待用。

    5  在配制最后一遍施工的乙烯基酯树脂自流平胶料时,应加入苯乙烯石蜡液。

5.3.8  树脂玻璃鳞片胶泥的配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树脂玻璃鳞片胶泥的封底胶料和面层胶料,应采用与该树脂玻璃鳞片胶泥相同的树脂配制。

    2  称取定量环氧树脂玻璃鳞片胶泥料,按配比加入环氧树脂固化剂,宜放入真空搅拌机中,在真空度不低于0.08MPa的条件下搅拌均匀。

    3  称取定量的乙烯基酯树脂或不饱和聚酯树脂玻璃鳞片胶泥料,按配比先加入配套的促进剂搅拌均匀,再加入配套的引发剂,宜放入真空搅拌机中,在真空度不低于0.08MPa的条件下搅拌均匀。

    4  当采用已含预促进剂的乙烯基酯树脂或不饱和聚酯树脂玻璃鳞片胶泥料时,应加入配套的引发剂,宜放入真空搅拌机中,在真空度不低于0.08MPa的条件下搅拌均匀。

5.3.9  配制好的树脂胶料、胶泥料、砂浆料、细石混凝土料和自流平料应在初凝前用完。当有凝固、结块等现象时,不得使用。

条文说明

5.3.1  本规范中树脂类材料的施工配合比,是总结了工程实际应用经验,对原规范内容进行了补充、修订而确定的。因材料质量差异,施工环境条件等因素时有变化,施工单位在选用时,应通过现场固化试验来确定合适的施工配合比。

5.3.3  由于E44和E51环氧树脂常温下黏度非常大而不能直接使用,所以在使用前,需用热水浴等间接加热措施使其熔化,为了安全起见不能使用明火加热。

    根据施工经验,环氧树脂液与T31固化剂搅拌均匀后,宜放置5min~10min(俗称“熟化”)左右再进行使用,以保证良好的固化性能。

5.3.4  乙烯基酯树脂和不饱和聚酯类材料常温固化所用的引发剂系过氧化物,它同配套的促进剂直接混合将会发生剧烈反应引起燃烧甚至爆炸事故,危及生命和财产安全,因此严禁两者直接混合,故将第2款列为强制性条文。

    乙烯基酯树脂和不饱和聚酯类材料,一般初凝时间定在30min~60min。配料一次不宜过多,应根据施工现场进度,工人的操作熟练程度,树脂胶料初凝时间等综合考虑,以“少量多次”为原则。最后一遍用含有苯乙烯石蜡液的树脂胶料封面,可使表面有良好的固化性能和耐腐蚀性能。

5.3.5  糠醇糠醛呋喃树脂所用的纤维增强塑料粉,胶泥粉,砂浆粉中均含有酸性固化剂。

5.3.7  环氧自流平料通常是A、B组分,乙烯基酯树脂自流平如果工厂制造成预促进的料,则也是A、B组分,一般A组分是预促进的主料,由于含有填料,存放时间过长或运输中的颠簸,可能有分层现象,所以开桶后,先要搅拌均匀,再加入B组分,B组分是固化(引发)剂。

5.3.8  加入固化剂后树脂玻璃鳞片胶泥,采用真空搅拌,主要是减少树脂玻璃鳞片胶泥中的气泡,减少树脂玻璃鳞片胶泥的空隙率,增加密实度,从而提高树脂玻璃鳞片的抗渗透性能。

5.3.9  一般情况下材料的初凝时间以30min~60min为宜,如果固化太快则来不及施工;固化太慢,会影响制成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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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规范 GB50212-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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