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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养护和质量检查


5.6.1  常温下树脂类防腐蚀工程的养护期应符合表5.6.1的规定。

表5.6.1  常温下树脂类防腐蚀工程的养护期

5.6.2  树脂类防腐蚀工程的各类面层均应平整、色泽均匀,与基层结合牢固,无脱层、起壳和固化不完全等缺陷。

条文说明

5.6.1  由于树脂品种、同种树脂制成品形式、施工环境条件等存在不同,因此所需养护时间亦不同。同时养护温度的高低,对制成品最终性能均有影响。一般以常温20℃~30℃养护为宜,养护环境温度低于15℃,应采取措施,提高养护温度或延长养护时间。根据施工实际经验和树脂在常温下最完善的固化度情况提出了现在的养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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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规范 GB50212-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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