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5.5 结构抗震设计基本要点


5.5.1 砌体结构抗震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根据块体材料的固有特性,确定多层砌体房屋的层数、总高度、承重房屋的层高、总高度和总宽度的最大比值、最小抗震墙厚度和抗震墙间距及墙段局部尺寸的限值;

    2 应根据砌体的抗震性能,确定墙体的承载力计算方法和相应的构造措施;

    3 应根据块体材料的固有特性,采取相应的构造措施,提高结构的延性和整体性;

    4 带有方(尖)角孔的多孔砖不宜用于地震设防区砌体结构的抗侧力墙。

5.5.2 外墙板与主体结构连接件承载力设计的安全等级应提高一级。

5.5.3 墙板在罕遇地震作用下应保持其整体稳定及与主体结构连接的可靠性。

条文说明

5.5.1 砌体结构抗震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4 汶川震害调查表明,由于带有方(尖)角孔的多孔砖往往先天就有不同程度内裂缝,应力集中效应显著,用其砌筑的抗侧力墙的抗震延性差,地震作用下会导致此类结构开裂过早、破坏严重,甚至倒塌。生产企业调查表明,开有(尖)角孔的多孔 砖的孔洞角部普遍带有微细裂缝。这些角部的裂缝必然会导致该部位提早开裂,会影响到墙体的安全性,特制定此规定。

5.5.2 外墙挂板与主体结构连接件的可靠性是保证外墙挂板正常工作的前提条件,其一旦失效将严重危及生命财产安全。

5.5.3 墙板与主体结构的连接应考虑其在罕遇地震作用下的整体稳定性,避免其脱落造成的次生地震灾害。

查找 上节 下节 条文
说明
返回
顶部

墙体材料应用统一技术规范 GB50574-2010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