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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一般规定


8.1.1 墙体工程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及相关墙体材料应用技术标准的规定。

8.1.2 节能保温墙体的工程质量验收时,施工单位应提供与之相关的审查后的设计文件、设计变更文件、施工方案、工法、所用材料检验及复检报告、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报告、现场检验报告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文件。

8.1.3 建设方应验收材料及配件设计使用寿命期限后的维修或更换措施设计文件。

8.1.4 当承包合同及设计文件要求的墙体质量高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的有关规定时,验收时应以承包合同及设计文件为准。

8.1.5 节能保温墙体施工质量验收不合格的民用建筑工程不得进行竣工验收,且不得交付使用。

条文说明

8.1.1 墙体工程质量关系到整体工程的安全性及耐久性,尤其面对种类繁多的墙体材料的大量应用,更应强化执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的质量验收规定,按国家标准确定的“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原则做好验收工作。即要求墙体工程要以控制为主导且与强化验收相结合,以形成完整的质量管理和验收体系。

8.1.2 随着国家节能标准的实施,各地已出现多种形式及类别的节能保温墙体,这些墙体往往是材料新、样式新、技术新、构造新,若不强化此类墙体的过程控制与验收环节,势必会影响墙体的节能效果及房屋的工程质量。

8.1.4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的有关规定是墙体质量的最低要求,对于有特殊质量要求的墙体工程,应按承包合同及设计文件要求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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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体材料应用统一技术规范 GB50574-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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