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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站址选择


3.2.1 充电站的总体规划应符合城镇规划,环境保护的要求,并应选在交通便利的地方。

3.2.2 充电站站址宜靠近城市道路,不宜选在城市干道的交叉路口和交通繁忙路段。

3.2.3 充电站站址选择应与城市中低压配电网规划和建设密切结合,并应满足供电可靠性、电能质量、自动化等方面的要求。

3.2.4 充电站选址应满足消防安全的要求。充电站宜独立建设,充电站与站外建(构)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应符合本标准第11.1.1条的规定。

3.2.5 一级充电站、二级充电站、三级充电站不应设置在甲类和乙类物品生产厂房、库房、液体储罐区等场所。

3.2.6 充电站不宜设在多尘或有腐蚀性气体的场所,当无法远离时,不应设在污染源盛行风向的下风侧。

3.2.7 充电站不应设在有剧烈振动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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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标准 GB/T50966-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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