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附录A 结构或构件的变形容许值
A.1 受弯构件的挠度容许值
A.1.1 吊车梁、楼盖梁、屋盖梁、工作平台梁以及墙架构件的挠度不宜超过表A.1.1所列的容许值。
表A.1.1 受弯构件挠度容许值
续表A.1.1
2 [vT]为永久和可变荷载标准值产生的挠度(如有起拱应减去拱度)的容许值;[vQ]为可变荷载标准值产生的挠度的容许值。
A.1.2 冶金工厂或类似车间中设有工作级别为A7、A8级吊车的车间,其跨间每侧吊车梁或吊车桁架的制动结构,由一台最大吊车横向水平荷载(按荷载规范取值)所产生的挠度不宜超过制动结构跨度的1/2200。
A.2 框架结构的水平位移容许值
A.2.1 在风荷载标准值作用下,框架柱顶水平位移和层间相对位移不宜超过下列数值:1 无桥式吊车的单层框架的柱顶位移 H/150
2 有桥式吊车的单层框架的柱顶位移 H/400
3 多层框架的柱顶位移 H/500
4 多层框架的层间相对位移 h/400
H 为自基础顶面至柱顶的总高度;h为层高。
注:1 对室内装修要求较高的民用建筑多层框架结构,层间相对位移宜适当减小。无墙壁的多层框架结构,层间相对位移可适当放宽。
2 对轻型框架结构的柱顶水平位移和层间位移均可适当放宽。
A.2.2 在冶金工厂或类似车间中设有A7、A8级吊车的厂房柱和设有中级和重级工作制吊车的露天栈桥柱,在吊车梁或吊车桁架的顶面标高处,由一台最大吊车水平荷载(按荷载规范取值)所产生的计算变形值,不宜超过表A.2.2所列的容许值。
表A.2.2 柱水平位移(计算值)的容许值
2 计算厂房或露天栈桥柱的纵向位移时,可假定吊车的纵向水平制动力分配在温度区段内所有柱间支撑或纵向框架上。
3 在设有A8级吊车的厂房中,厂房柱的水平位移容许值宜减小10%。
4 在设有A6级吊车的厂房柱的纵向位移宜符合表中的要求。
查找
上节
下节
返回
顶部
顶部
- 上一节:11.5 构造要求
- 下一节:附录B 梁的整体稳定系数
目录导航
-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和符号
- 2.1 术语
- 2.2 符号
- 3 基本设计规定
- 3.1 设计原则
- 3.2 荷载和荷载效应计算
- 3.3 材料选用
- 3.4 设计指标
- 3.5 结构或构件变形的规定
- 4 受弯构件的计算
- 4.1 强度
- 4.2 整体稳定
- 4.3 局部稳定
- 4.4 组合梁腹板考虑屈曲后强度的计算
- 5 轴心受力构件和拉弯、压弯构件的计算
- 5.1 轴心受力构件
- 5.2 拉弯构件和压弯构件
- 5.3 构件的计算长度和容许长细比
- 5.4 受压构件的局部稳定
- 6 疲劳计算
- 6.1 一般规定
- 6.2 疲劳计算
- 7 连接计算
- 7.1 焊缝连接
- 7.2 紧固件(螺栓、铆钉等)连接
- 7.3 组合工字粱翼缘连接
- 7.4 粱与柱的刚性连接
- 7.5 连接节点处板件的计算
- 7.6 支座
- 8 构造要求
- 8.1 一般规定
- 8.2 焊缝连接
- 8.3 螺栓连接和铆钉连接
- 8.4 结构构件
- 8.5 对吊车梁和吊车桁架(或类似结构)的要求
- 8.6 大跨度屋盖结构
- 8.7 提高寒冷地区结构抗脆断能力的要求
- 8.8 制作、运输和安装
- 8.9 防护和隔热
- 9 塑性设计
- 9.1 一般规定
- 9.2 构件的计算
- 9.3 容许长细比和构造要求
- 10 钢管结构
- 10.1 一般规定
- 10.2 构造要求
- 10.3 杆件和节点承载力
- 11 钢与混凝土组合梁
- 11.1 一般规定
- 11.2 组合梁设计
- 11.3 抗剪连接件的计算
- 11.4 挠度计算
- 11.5 构造要求
- 附录A 结构或构件的变形容许值
- 附录B 梁的整体稳定系数
- 附录C 轴心受压构件的稳定系数
- 附录D 柱的计算长度系数
- 附录E 疲劳计算的构件和连接分类
- 附录F 桁架节点板在斜腹杆压力作用下的稳定计算
- 本规范用词说明
-
笔记需登录后才能查看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