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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 堤防及分蓄洪工程


5.10.1 堤防及分蓄洪工程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初步查明新建堤防各堤线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及存在的主要工程地质问题,并对堤线进行比较,初步预测堤防挡水后可能出现的环境地质问题。
    2 调查已建堤防工程散浸、管涌、堤防溃口等历史险情。对堤身质量进行检测、评价。
    3 初步查明已建堤防堤基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及存在的主要工程地质问题,结合历年险情隐患对堤基进行初步分段评价。
    4 初步查明堤岸岸坡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并对岸坡稳定性进行初步分段评价。
    5 初步查明分蓄洪区围堤,转移道路、桥梁和安全区内各建筑物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及存在的主要工程地质问题。
    6 初步提出各土(岩)层的物理力学参数。
5.10.2 堤防及分蓄洪工程的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50000~1:10000。新建堤防测绘范围为堤线两侧各500~2000m,已建堤防为堤线两侧各300~1000m,并应包括各类险情分布范围。
    2 勘探纵剖面沿堤线布置,钻孔间距宜为500~1000m;横剖面垂直堤线布置,间距宜为纵剖面上钻孔间距的2~4倍,孔距宜为20~200m。钻孔进入堤基的深度宜为堤身高度的1.5~2.0倍。
    3 应取样进行物理力学性质试验及渗透试验。每一工程地质单元各主要土(岩)层试验累计有效组数不应少于6组。
条文说明
    本节为新增章节,其内容主要是根据国家现行标准《堤防工程地质勘察规程》SL 188-2005的有关条款编写的。新建堤防挡水后引起的环境地质问题主要指因采取垂直防渗措施截断地下水的排泄出路而引起的堤内地下水壅高带来的问题。收集和调查已建堤防的历史险情和加固的资料,并结合其分析地质条件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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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GB50487-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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