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8.3 饰面砖粘贴工程


8.3.1 本节适用于内墙饰面砖粘贴工程和高度不大于100m、抗震设防烈度不大于8度、采用满粘法施工的外墙饰面砖粘贴工程的质量验收。

主控项目

8.3.2 饰面砖的品种、规格、图案、颜色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性能检测报告和复验报告。

8.3.3 饰面砖粘贴工程的找平、防水、粘结和勾缝材料及施工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工程技术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书、复验报告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8.3.4 饰面砖粘贴必须牢固。

    检验方法:检查样板件粘结强度检测报告和施工记录。

8.3.5 满粘法施工的饰面砖工程应无空鼓、裂缝。

    检验方法:观察;用小锤轻击检查。

一般项目

8.3.6 饰面砖表面应平整、洁净、色泽一致,无裂痕和缺损。

    检验方法:观察。

8.3.7 阴阳角处搭接方式、非整砖使用部位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

8.3.8 墙面突出物周围的饰面砖应整砖套割吻合,边缘应整齐。墙裙、贴脸突出墙面的厚度应一致。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8.3.9 饰面砖接缝应平直、光滑,填嵌应连续、密实;宽度和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8.3.10 有排水要求的部位应做滴水线(槽)。滴水线(槽)应顺直,流水坡向应正确,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用水平尺检查。

8.3.11 饰面砖粘贴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8.3.11的规定。

查找 上节 下节 返回
顶部

目录导航

【已作废】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0-2001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
手机APP下载

关闭